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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哪些情况能停保?
停保怎么办理?
参保人员应办理注销业务的情况包括:死亡、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中:
►参保人员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当地规定时限内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需要办理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不办理注销,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窗口、乡镇街道办理人员参保暂停(封存)业务即可。
摄图网ID:400134783
以下情形之一的,申办本业务:
(一)享受待遇人员死亡的。
(二)多重待遇需要注销多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经办机构进行养老保险待遇终止的同时,办理待遇停发、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
人员待遇暂停超过1年无法找到遗属的,可由参保单位、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代办本业务,只进行待遇终止处理,待遇暂不支付,待最终权益人申领。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附件材料:
(1)参保人死亡,且能使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领取待遇的,提供告知承诺书(死亡信息无法共享的)。
(2)参保人死亡,无法使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领取待遇的,提供告知承诺书(死亡信息无法共享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关系承诺书。
(3)多重参保需要注销多余社保关系的,提供对方经办机构出具的处置手续。
限时办结(15个工作日)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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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余江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