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洛阳将暂停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重要提醒!

洛阳将暂停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24:00

请消费者在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补贴申请



关于暂停受理2025年洛阳市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


根据《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5)》(豫商运〔2025〕6号)要求,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原则,洛阳市本轮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即将使用完毕。全市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系统将于2025年6月12日24:00停止受理补贴申请业务,请消费者在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补贴申请。转让旧车及购买新车手续时间均需在2025年6月12日24:00前完成,其中旧车手续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登记日期为准,新车手续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和《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请已提交申请的消费者及时在云闪付平台上关注审核进度,因资料有误造成退回的最迟于2025年9月1日18:00前完成资料补正工作,逾期未完成补正的视为放弃补贴。


后续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若有调整,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公告。请持续关注洛阳市商务局网站获取最新动态。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0日



图片

摄图网ID:400696693



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并在省内购买、登记上牌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购车价格6万元(含,购车发票价,下同)至10万元(不含,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4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申请方式


拟申请汽车置换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汽车置换补贴专区,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备注的县市区)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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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骆云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