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起,南宁这一场所将全面抽检

记者从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为切实保障游泳场所水质卫生安全,6月9日起,南宁市游泳场所专项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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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南宁市疾控中心对一家游泳场所的水质进行游离氯检测。通讯员 叶志亮 供图

据了解,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将重点围绕强化游泳场经营者的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技术标准的执行、强化管理水平等方面开展抽检。对执行制度不严格、落实措施不到位及水质抽检不合格的经营单位,卫生监督员将对经营单位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限期整改。

“消费者在游泳场所进行消费和锻炼时自觉维护洁净健康的公共卫生环境,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皮肤病及呼吸道、肠道传染病或饮酒后应避免进入公共泳池。”南宁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游泳过程中也要杜绝未经淋浴、浸脚消毒直接入池,或在泳池中便溺、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消费高峰时段错峰入池。

如何选择卫生的游泳场所?南宁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建议消费者按“畅游四步法”选择游泳场所:

查证件:进入游泳场所,务必留意其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近期水质检测合格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及当天的余氯、pH值等自检结果。

观水质:入水前,仔细观察池水是否清澈透明、有无肉眼可见的漂浮物或沉淀物,闻一闻是否有刺鼻的氯味或其他异味。水质浑浊、有异物异味则提示可能存在卫生隐患。

验设施:留意场所的淋浴设施是否完好、能正常使用;浸脚消毒池是否按要求注满消毒液并置于进入泳池的必经通道;留意场所是否配备并运行水循环净化设备。

看记录:可询问或观察场所是否规范记录日常消毒、池水补充、设备维护、药剂投放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情况,管理记录是卫生管理规范性的重要体现。

此外,如发现游泳场馆存在无证经营、水质感官性状差、卫生管理措施严重缺失等问题,请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反映,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