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强化董事会决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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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集团”)于2025年6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运作流程,提升决策科学性。新规则明确董事会职权、会议召集程序及表决机制,强调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要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核心修订内容包括: 1. 决策权限:董事会可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超限需提交股东会批准;重大资产交易(占比超1%)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表决规则: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等事项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部分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独立董事权责: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要求延期审议不充分议案,且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表决。 4. 会议规范:董事会会议需过半董事出席,鼓励现场召开,允许视频等远程方式,会议记录保存期限延长至十年。
此次修订旨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控,符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预计将进一步提升金地集团董事会决策效率及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