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长,五城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来啦!报名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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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五城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旨在规范招生行为,确保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2.招生原则包括属地管理、适龄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和公开透明。

3.招生方式分为公办性质幼儿园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以及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统一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4.各幼儿园需公布招生公告、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拟参加体检幼儿名单、招生进度状态等信息。

5.招生工作将于7月4日进行电脑随机派位,随后各幼儿园将更新招生进度状态,如有空余学位,可继续招收幼儿。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2025年福州五城区幼儿园

秋季招生政策已公布

具体报名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起来看看吧






重要时间节点


6月20日9:00—6月26日18:00,市、区属幼儿园在“榕教之窗”系统上向家长开放网上预约登记。


6月28日—6月29日,幼儿园组织现场报名,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录入“榕教之窗”系统。如错过网上预约登记或网上预约登记与现场核验材料不一致,以现场报名审核为准。


7月3日前,每所参与派位的幼儿园负责人做好符合电脑派位幼儿名单审核,并公示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


7月4日,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当场打印后加盖公章,由各幼儿园带回公布。


✅缺额补招:每所参与派位的幼儿园在公布拟参加新生体检幼儿名单(含电脑派位名单和自主招生名单)后,同步在“榕教之窗”系统上更新招生进度。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并实时在“榕教之窗”系统上更新剩余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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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五城区的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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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教规〔20253),结合鼓楼区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适龄优先原则。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相对就近原则。幼儿园优先满足鼓楼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免试入园原则。适龄儿童入园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

()公开透明原则。幼儿园要完善招生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简章)、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规范招生入园工作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2025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91日至20228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方式

1.辖区内市、区属公办园(不含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幼儿班,下同)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将不低于计划招生数30%比例的学位,采取家长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2.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优先招收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持有鼓楼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3.提供普惠服务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四、工作要求

()报名条件及招生服务片区

凡持有鼓楼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儿童均可向幼儿园报名。其中,持有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参与电脑派位招生。

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参与电脑派位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派位资格。

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招生管理

1.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制定招生公告(简章)。幼儿园的招生公告(简章)、招生计划需经主管单位核准,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不得进行不实宣传。

2.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由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招生程序

1.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公告(简章),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做到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

2.发布幼儿园招生公告(简章):2025613日,在“榕教之窗”系统(闽政通APPe福州APP)上发布市、区属幼儿园招生公告(简章),并在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张贴,同步做好政策宣传、招生咨询工作  

3.网上预约登记:6209006261800,市、区属幼儿园在“榕教之窗”系统上向家长开放网上预约登记。网上预约登记操作流程(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详见612日区人民政府网或“鼓楼教育”官微。如有预约操作问题可向报名园所咨询。

4.家长现场报名、核验材料:628日—629日,幼儿园组织现场报名,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录入“榕教之窗”系统。如错过网上预约登记或网上预约登记与现场核验材料不一致,以现场报名审核为准。

5.派位招生:73日前,每所参与派位的幼儿园负责人做好符合电脑派位幼儿名单审核,并公示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74日,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当场打印后加盖公章,由各幼儿园带回公布。

6.自主招生: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由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名单,原则上优先招收鼓楼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相关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家长可向哥哥(姐姐)现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

7.缺额补招:每所参与派位的幼儿园在公布拟参加新生体检幼儿名单(含电脑派位名单和自主招生名单)后,同步在“榕教之窗”系统上更新招生进度。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并实时在“榕教之窗”系统上更新剩余学位。

8.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健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四)主动公开

1.区教育局于69日前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鼓楼教育”官微、“榕教之窗”系统公开本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幼儿园公告(简章)应包含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并向社会主动公开。

(五)招生纪律

幼儿园要完善应急处置和监督检查机制,研判招生入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公平公正、稳定有序。


五、其他事项

(一)幼儿园收费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幼儿园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安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本文件由鼓楼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831日。




仓山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榕教规〔2025〕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适龄儿童入园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特制定《仓山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适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逐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社会力量办园,构建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多渠道接纳适龄儿童,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2.遵循适龄优先原则。2025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儿童。

3.把握相对就近原则。各幼儿园应结合本区内的适龄儿童人数及园所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班级数和人数,明确招生服务辖区,全面统筹生源配置,满足儿童入园需求。

4.落实免试入园原则。适龄儿童入园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5.严格公开透明原则。各幼儿园应在“榕教之窗”平台、社区宣传栏或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幼儿园招生公告(或简章),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报名程序、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材料清单、招生咨询电话、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方式

1.仓山区公办幼儿园和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招生改革试点园”,不含部队办园、部分省属部门办园、部分省高校办园和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班),下同)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参与招生改革试点园提供计划招生数30%比例的学位,采取家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70%比例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2.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3.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三、招生办法

1.电脑随机派位

(1)坚持相对就近原则,报名参与招生改革试点园计划招生数30%比例学位电脑随机派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必须落在相应幼儿园划定的招生服务辖区内。

(2)为保证教育公平性,每个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招生改革试点园报名;双胞胎或多胞胎儿童共用一个报名编号,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自主招生

(1)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2)各幼儿园全面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名子女在2025年秋季学期入园时同在幼儿园学段,幼孩报名时可申请与其兄(姐)同园就读,切实减轻家庭接送负担。申请长幼随学的,家长须在网上预约登记时提交佐证材料。

(3)各幼儿园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集体研究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原则上应优先招收符合相关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如有学位余额也可招收本区外户籍儿童。


四、报名流程

采用网上预约登记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交相关信息和报名材料。

1.网上预约登记。(具体操作步骤及图示请查看“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

方式一:电脑端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访问榕教之窗(网址https://rjzc.fzedu.pub/home) >>榕教招生>>“幼儿园招生”进入预约登记操作)。

方式二:手机端下载进入“e福州”APP>>首页>>教育专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教育专区>>榕教之窗>>招生入学>>点击进入“幼儿园招生”页面,进行预约登记操作。

方式三:手机端下载进入“闽政通”APP,在首页“搜索服务”输入“幼儿园”查找到“幼儿园报名”,点击进入预约登记操作。

2.现场报名。家长根据网上预约登记的时段,按照各幼儿园招生公告的要求,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所申请的幼儿园现场核验,递交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招生程序

1.6月12日 区教育局在仓山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

2.6月13日前 区教育局在“榕教之窗”平台上发布辖区内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各园需同步在园外公示栏或幼儿园大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

3.6月20日至6月26日 家长通过“榕教之窗”平台、“e福州”APP或“闽政通”APP,按照“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的引导在网上填写儿童信息并预约登记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核验材料的时间段。

4.6月28日至6月29日 家长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段到所申请的幼儿园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各相关幼儿园负责接收并审核。网上预约登记与现场核验材料不一致的,一律以现场报名审核为准。

5.7月1日至7月2日 招生改革试点园对通过网上预约和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报名信息进行校验。

6.7月3日 招生改革试点园通过LED显示屏、园外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符合电脑随机派位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

7.7月4日 2025年秋季五城区公办园和参与招生改革的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统一使用“榕教之窗”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各相关幼儿园随机抽取1位家长代表参加现场派位活动。派位结果将通过福州市教育局、仓山区教育局、“榕教之窗”等官网发布。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结束后,各相关幼儿园应在当天同步完成自主招生,并公布拟录取适龄儿童名单(含电脑随机派位名单和自主招生名单)。

8.7月5日 各幼儿园需即时更新“榕教之窗”平台上“招生进度”状态,开放学位查询功能。如有空余学位,各幼儿园可继续为有需求的家长提供招生服务,随时进行补招,直到招满为止。

(二)招生管理

1.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完善招生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招生应急处置机制,准确把握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流程,科学组织实施,遵守招生纪律,加强统筹协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有序、规范进行。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科学制定本园招生工作计划和招生公告,严格控制班生额。研判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妥善解决招生过程中的问题,并将招生计划、招生公告、招生应急预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3.招生期间,各幼儿园要动态监测辖区内学位变化情况,引导家长理性研判,合理选择,避免扎堆报名,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及社会安定稳定。

4.各幼儿园公布电脑随机派位名单和自主招生名单后,需告知家长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规定,拟录取幼儿入园前,需根据幼儿园的提示,到卫健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招生结束后,须将2025年秋季招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备案。

(三)信息公开

1.仓山区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详见附件2-3),包含幼儿园招生服务辖区、园所性质、招生方式、招生计划、园所等级、咨询电话、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2.仓山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591-83320037,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3.各幼儿园需按照招生流程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公告、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拟参加体检适龄儿童名单、招生进度状态等信息。


六、监督管理

(一)招生工作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各园应加强培训学习,熟练操作流程,严把招生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二)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要增强法治观念,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对于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疏堵结合,让群众提升获得感。

(三)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收费文件执行收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公示制,不得超范围违规收费,严禁幼儿园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和跨学期收费等行为,不得进行失实宣传,应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家长向幼儿园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避免虚假信息影响公平招生和录取结果。

(五)各幼儿园要积极营造招生宣传氛围,整合各类资源,合法合规地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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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台江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教规〔2025〕3号),结合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制订台江区教育局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适龄优先原则。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三)相对就近原则。根据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其招生服务片区,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四)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

(五)公开透明原则。完善招生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幼儿园秋季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2025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三周岁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一)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我区所有财政核拨公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将不低于计划招生数30%比例的学位,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电脑摇号)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二)政府购买园可根据园所现状,选择参与派位招生或面向社会自主招生。保教费需按限价执行并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违规收费。

(三)提供普惠服务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招生公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招生计划

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级数,报教育局备案。

(二)报名条件

根据台江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原则上划定全区作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以各幼儿园具体的招生公告内容为准。

参与台江区幼儿园随机派位招生的适龄幼儿应持有台江区户籍,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本区一所参与派位招生的幼儿园报名,每个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幼儿只享受一次派位机会;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享一次派位机会,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幼儿园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家长可仔细阅读哥哥(姐姐)现就读幼儿园的招生公告。其他幼儿园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详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  

(三)招生程序

1.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根据《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招生公告(或简章)。

2.发布幼儿园招生公告(或简章):6月13日-6月18日区教育局在“榕教之窗”平台上发布辖区内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各园需同步在社区宣传栏和幼儿园大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

3.6月20日-6月26日,家长通过“榕教之窗”平台“e福州”APP 或“闽政通”APP,按照“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的引导在网上填写幼儿信息并预约登记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核验材料的时间段。

4.家长报名、核验材料:6月28日—6月29日 幼儿园组织现场报名,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录入“榕教之窗”系统。如错过网上预约登记或网上预约登记与现场核验材料不一致,以现场报名审核为准。

5.7月1日—7月2日 参与招生改革试点园对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适龄幼儿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校验。

6.7月3日 各幼儿园向家长公示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

7.7月4日 参与派位招生的幼儿园在台江区教育局通过“榕教之窗”系统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将通过福州市教育局、“榕教之窗”等官网予以发布。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结束后,各相关幼儿园应在当天同步完成自主招生,并公布拟录取适龄幼儿名单。

8.7月5日 各幼儿园需及时更新“榕教之窗”平台上“招生进度”状态。

9.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四)招生管理

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公告(或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公告(或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不得进行不实宣传。

(五)主动公开

1.区教育局在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相关栏目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①台江区教育局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②本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性质、等级、收费标准、计划招生数量、招生方式、招生咨询电话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发布招生公告(或简章),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或简章)应张贴于社区宣传栏和幼儿园大门口醒目位置,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六)加强监管。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招生纪律,集体研究确定自主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


五、其他事项

1.参与派位招生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在7月15日前完成,其他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8月15日前完成。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报辖区教育局备案,不得违规收费;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各幼儿园在开展招生工作时掌握学位变化情况,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方便、准确为家长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4.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安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5.《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详见6月12日台江区人民政府网。  


六、台江区幼儿园招生信息查询方式

官网:台江区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0591-3810583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福州市晋安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教规〔2025〕3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以及幼儿园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 坚持适龄优先原则。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三)坚持相对就近原则。根据晋安区各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四) 坚持免试入园原则。适龄幼儿入园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受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五)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晋安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榕教之窗”等网站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幼儿园秋季招生政策、网上预约登记操作流程、辖区幼儿园基本信息、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各幼儿园应在“榕教之窗”、幼儿园网站或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公开幼儿园相关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方式

1.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安区平原公办幼儿园(不含部分省属部门举办的幼儿园,下同)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电脑派位的比例为30%;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晋安区宦溪、桂湖、岭头山区公办幼儿园实行100%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招生时间与辖区平原公办幼儿园一致。

3.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实行自主招生,优先招收晋安户籍和持本区居住证的适龄幼儿。   

4.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三、招生对象

1.年满三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参与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随机派位幼儿必须是户籍在各幼儿园划定的服务片区内的适龄幼儿。

3.公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对象以各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


四、招生办法

1、电脑派位:根据晋安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平性,每个符合电脑派位适龄幼儿只享受一次派位机会,即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或政府购买公办性质幼儿园报名,如果重复报名,查实后将取消报名资格。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自主招生:原则上优先招收符合相关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服务片区的户籍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也可招收非本区户籍幼儿。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不包含已毕业的哥哥或姐姐),家长可向哥哥姐姐现就读幼儿园进行网上申请。各园应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适龄幼儿的居住地、政策照顾、长幼随学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录取的幼儿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招生管理

1.各幼儿园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计划,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各园招生计划、招生公告或简章上报区教育局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

2.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细化报名流程,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杜绝幼儿园招生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3.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工作应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4、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到区卫健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二)招生程序

1.区教育局发布招生方案:6月6日 区教育局通过“晋安区政府”“榕教之窗”平台上发布《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面向群众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服务。

2、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简章):6月13日区教育局在“榕教之窗”平台上审核并发布辖区内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同时各园需在园外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接受家长电话咨询。

3.家长网上预约登记:6月20日9:00~6月26日18:00,家长通过“榕教之窗”,按照“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详见6月12日区政府网或区教育局官网)”进行网上预约登记,如有预约操作问题可向报名园所咨询。

4.家长报名、核实材料:6月28日—6月29日家长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段到所申请的幼儿园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各幼儿园现场核实报名材料;网上预约登记与现场核验材料不一致,以现场核实材料为准。个别家长如错过网上预约登记,可直接到园进行现场报名,并在网上进行信息补报。

5.公示符合随机派位幼儿名单:7月1日--7月3日各幼儿园负责人做好符合电脑派位的审核,并通过幼儿园LED、园外公示栏等方式向家长公示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

6.五城区统一随机派位:7月4日。

(1)各相关幼儿园随机抽取1位家长代表到派位现场参与派位。

(2)派位结果名单当场打印后加盖公章,由各园带回公布。

(3)当日晋安区各幼儿园公示拟参加新生体检幼儿名单。(包括派位招生和自主招生名单)

7.公布剩余学位:7月5日起 各幼儿园需及时更新“榕教之窗”平台上“招生进度”状态,如有空余学位,各幼儿园可继续为有需求的家长提供招生服务,随时进行补招,直至招满为止。

(三)报名流程

家长报名采用网上预约登记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交相关信息和报名材料

1.网上预约登记(具体操作步骤及图示请查看6月12日区政府网或教育局官网发布的“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

2.现场报名。家长根据网上预约登记的时段,按照各幼儿园招生公告的要求,携带相关的报名材料到所申请的幼儿园递交并进行现场核验。

(四)主动公开

1.福州市晋安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晋安区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详见附件1-3),表内信息包含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园所性质、招生方式、招生计划、示范等级、咨询电话、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

3、各幼儿园需按照招生流程向家长公布幼儿园招生公告、符合派位条件幼儿名单、拟参加体检幼儿名单、招生进度状态等信息。


六、其他事项

1.幼儿园收费应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违规收费,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同时,应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方便、准确为家长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3.各幼儿园应强化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幼儿园要设立咨询电话,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安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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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福州市马尾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教规〔202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按照省市统筹、幼儿园属地管理的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市直部门办园、部分跟辖区联办园的派位招生工作,纳入辖区统筹。

(二)适龄优先。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2025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相对就近。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相关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四)免试入园。适龄儿童入园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五)公开透明。区教育局完善招生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幼儿园秋季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规范招生入园工作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方式

(一)辖区内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各公办性质幼儿园将计划招生数70%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组织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应优先招收省教育厅、福州市委市政府和马尾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在本区居住生活的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区外服役现役军人的本区户籍子女;本区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子女;在本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来闽创业留学人员的子女;在闽台胞人员子女;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子女),自主招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二)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区内各公办性质幼儿园派位招生服务片区为该园所在的镇(街)辖区范围:马尾镇片区和罗星街道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派位招生对象,是本镇(街)户籍的适龄幼儿;亭江镇和琅岐镇片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派位招生对象,是本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或本镇户籍居民所生育的外籍适龄幼儿。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收适龄幼儿。

 (三)马尾区统一参与五城区招生工作信息化改革,启用“榕教之窗”系统作为幼儿园招生系统,采取网上报名预约、线下审核材料方式进行招生。区教育局在“榕教之窗”(电脑端:https://rjzc.fzedu.pub/home;手机端:闽政通APP、e福州APP)提供辖区内批准招生的幼儿园进行网上预约登记服务,并在“榕教之窗”系统实施参加招生改革试点园随机派位工作。家长可参照《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进行网上报名预约(详见6月12日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家长网上报名预约是否成功,都必须到幼儿园现场审核材料或现场报名。


三、工作要求

(一)招生管理

1.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严禁超大园额、超大班额招生。

2.公办性质幼儿园于7月4日派位结束,公布拟参加新生体检幼儿名单后,同步在“榕教之窗”系统上更新招生进度。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实时在“榕教之窗”系统上更新剩余学位。同时应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方便、准确为家长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3.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幼儿(同一父母的多名子女在2025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在统一派位中落选后,将通过幼儿园自主招生通道统筹解决入园问题,为多孩家庭提供便利服务。

(二)主动公开

1.区教育局于6月6日在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各幼儿园招生信息。

2.各幼儿园依据区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园所实际制定招生公告(简章),包括报名流程、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本园招生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简章)于6月13日前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6月13日通过“榕教之窗”(电脑端:https://rjzc.fzedu.pub/home;手机端:闽政通APP、e福州APP)和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接受家长咨询。

 3.公办性质幼儿园选派2位家长代表于7月4日电脑派位当天,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现场观摩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观摩现场打印后签字并加盖区教育局公章,由各幼儿园带回并公示。

(三)招生程序

1.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8:00,家长通过“榕教之窗”(电脑端:https://rjzc.fzedu.pub/home;手机端:闽政通APP、e福州APP)进行网络预约报名。 

2.6月28日至6月29日,幼儿园线下报名和审核材料。各公办性质幼儿园接收并初步审核家长派位报名材料。

3.7月3日,各公办性质幼儿园通过LED屏幕播放等方式向家长公示符合派位报名条件的幼儿名单及相关信息。

4.7月4日,五城区公办性质幼儿园同步进行电脑派位。

5.7月5日9:00起向家长开放剩余学位查询功能。

6.民办幼儿园在规定期限范围内完成报名、材料审核及录取名单公布等各项招生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自行确定。 

(四)加强监管

1.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细化报名流程,科学组织实施,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2.区教育局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其他事项

1.在公办性质幼儿园派位录取的机会与报名时间的先后无任何关系,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利用自己方便的时间前往报名即可。参加公办性质幼儿园派位报名只能选择1所公办性质幼儿园报名。

2.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派位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录取,招生计划数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相应增加。

3.根据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幼儿园可以将查验户口簿、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预防接种证等查验事项纳入幼儿入园报名程序。如有幼儿未按规定接种疫苗,幼儿园应要求其监护人及时带幼儿到符合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4.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须到卫健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入园。

5.严禁各幼儿园借招生收取赞助费、预报名收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6.各幼儿园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严谨地做好家长报名接待工作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7.本方案由马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招生咨询电话:0591-6319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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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落落(吴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