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害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通报!

关于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
侵害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通报

为切实落实《乌兰察布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梳理一批典型案例,警示物业服务企业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严格自律,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案例一:龙湾国际小区


该小区由乌兰察布市的金世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部提供物业服务。巡查中发现该公司入驻以来,一直未与开发企业或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目前,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对该公司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案例二:朝阳新村三期小区


该小区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珺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小区业主反映于2024年11月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事毕后向物业公司申请退还装修保证金,至今未退还。目前,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对该公司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对业主房屋装修进行验收,尽快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业主。


案例三:桥西四处小区


该小区由内蒙古金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小区张贴的物业服务项目相关公示内容不完整,目前,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对该公司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照公示相关于要求立即整改。


案例四:绿地新里城


绿地新里城原服务企业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已退出绿地新里程项目,退出后拒不退还业主的装修保证金,严重侵害业主利益。目前,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对该公司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退还装修保证金。


案例五:碧海嘉源小区


该小区由内蒙古时代佳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巡查中发现多处路面破损、小区部分单元门损坏严重、小区房顶漏雨、垃圾点位和个别一楼住户周围垃圾杂物堆积及小区东门道闸故障等多处情况尚未修缮处理等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问题。目前,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对该公司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案例六:天翔苑小区


该小区由内蒙古时代佳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巡查中发现,该小区10号楼自来水管道破损,物业企业长时间未完成维修。目前,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对该公司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案例七:伴山一城小区


该小区由内蒙古时代佳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经业主反映,27号楼电梯经常损坏且维修间隔较长,最近一次损坏时间为5月23日,25日物业企业张贴电梯停运通知,到目前电梯仍处停运状态,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目前,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对该公司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案例八:南官房小区


该小区由中泰和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巡查,南官房小区存在将小区出入车辆的门禁与物业费收取进行捆绑,严重侵害业主权益。目前,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对该公司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淡薄、服务合同履约不到位、严重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等问题。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面规范服务行为,持续提升住宅小区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提升小区业主满意度。

 来源 | 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