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天数怎么确定?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休年假?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累计工作年限依法享受
5天(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
10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
15天(工作满20年的)不等的带薪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摄图网_400221569(图文无关)
职工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与累计工作时间直接相关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规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政函〔2009〕5号)进一步对休假条件进行明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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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pHyfBbwOijN1nysewcWm-Q
江苏产假是怎么规定的
一起来了解~
1.生育的,依法享受产假158天。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规定生育的,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共计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3.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4.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5.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来源:https://www.jiangsu.gov.cn/art/2018/5/17/art_46143_7638807.html
https://www.zgjssw.gov.cn/fabuting/shengweiwenjian/202203/t20220301_7446842.shtml
▌编辑:潘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