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遂宁市内发现经营者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将相关实时截图、照片、录像提供给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我们将依法查处。
(一)虚假宣传行
假借低价旅游、专家义诊、健康讲座、免费检查、免费体验等名义,借助各类论坛、康养旅游、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景和形式,夸大普通商品或服务的功效,夸大药品疗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养老服务等行为。
(二)违法广告行为
保健食品广告宣称疾病治疗功效,药品广告夸大药品疗效,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其他针对老年人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行为。
(三)价格欺诈行为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视频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价格欺诈行为。
(四)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外包装中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内容,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健产品外包装上标识标注含有虚假内容的行为;以各类养生、医疗名义为噱头,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药品、保健品或服务的行为。
1.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除通过手机拍摄的方式向我局提供线索外,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材料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等内容。举报人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3.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1.举报电话:12315
2.邮箱:snsscjgj@163.com
3.来信、来访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明月路153号遂宁市市场监管局606室,邮编62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