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召开消费者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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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乌兰浩特市召开消费者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主任、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吴日根及盟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会议听取了乌兰浩特市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乌兰浩特市消费者协会章程》《乌兰浩特市消费者协会第六届换届大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乌兰浩特市消费者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和第六届消费者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与会领导为当选人员颁发了当选证书和聘书。会议还宣布了聘任协会顾问人员,表决通过了《理事会工作报告》。随后,新当选会长代表理事会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新一届理事会要把满足群众消费期盼、回应群众维权关切,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群众导向,让“消费者满意”体现在每一项流程、每一个细节、每一场回应中。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参与、群众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同,拓展服务触角、织密维权网络,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治理共同体,真正让消费维权成为一件“大家的事”。要主动融入“提振消费信心”这一大局,主动对接“助企纾困”这项行动,积极推动“线下无理由退货”等机制落地见效,让“放心消费在兴安”这张金字招牌越擦越亮、越走越远,真正成为群众口中的安心地、企业眼中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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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监  制:李   亮  刘文静

监       制:谭艳丽

责任 编辑:李智欣

编       辑孟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