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做工作当事人却说“多管闲事”,这宗纠纷最终化解

一宗船舶买卖纠纷案,广州海事法院进入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程序后,上海海事法院关联案件随后也进入诉讼程序。近日,经两家海事法院联动,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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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追溯到2021年。马来西亚某公司前后支付了700余万元,委托深圳居民燕某在国内购买一艘工程船。燕某的妻子在上海开了一家主营销售船舶及配套设备的公司。2021年5月,燕某妻子的上海某公司付款520万元买下珠海某公司名下的工程船及配套设备。由于珠海某公司没有如期交船,2023年6月16日,上海某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2024年8月29日,仲裁庭作出裁决,珠海某公司返还购船款520万元。因珠海某公司未主动退回船款,该案由广州海事法院强制执行。

珠海某公司为何不交船不退款?广州海事法院承办此案的执行员邓敏走访了解到,受政策等因素影响,工程船实际并不能办理出口手续。珠海某公司认为不能交船并非自己原因,所以也一直不予退款。了解到事情背后真相后,邓敏主动联系马来西亚某公司、上海某公司、珠海某公司和燕某,了解各方的想法。马来西亚某公司表示想早点解决问题,愿意做出让步,只需退回部分支付的购船款。燕某认为执行员只需要办好自己的执行案件,不应过多干涉其他事情。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马来西亚某公司付款后迟迟收不到船,2025年3月,在上海海事法院起诉燕某、上海某公司,要求返还已支付的700余万元。上海海事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对广州海事法院执行案的款项进行了预冻结。

燕某想在执行案件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一开始对案件执行调解的建议很反感。邓敏考虑,目前执行案款已预冻结,如果燕某继续坚持,马来西亚某公司很可能会坚持要求返还支付的700余万元,不再做出让步。他和上海海事法院的法官一起做当事人的工作,建议珠海某公司、上海某公司在马来西亚某公司还愿意让步不拿回全部款项的情况下,尽快协商,将事情圆满解决。

经过几轮交涉,最后各方达成执行协议,由珠海某公司返还部分款项给马来西亚某公司,马来西亚某公司撤回对燕某、上海某公司的起诉,此事不再追究。两家海事法院联手的两宗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文、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胡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