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人被拘!这类行为等同 “放火”!

电焊切割属于特种作业

具有高温、易燃、飞溅的特点

若操作不当,防范措施不到位

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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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

郑某某在明知自己

未取得电焊特种行业操作证的情况下

仍在温州市洞头区海霞村某项目工地

无证进行电焊作业

其行为已构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属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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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郑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违规动火作业到底有多可怕

一组动图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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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风险大、事故多发

一旦操作不慎

极易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相关案例

01

黑龙江哈尔滨

2025年4月11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一商场内赵某在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情况下违规使用电气焊作业,该案由香坊区消防救援大队移交至公安机关,当事人赵某的行为因情节严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赵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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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福建晋江

2025年3月,晋江市陈埭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店面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施工人员王某正利用电焊设备进行作业,经调查王某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涉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按程序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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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提醒

违规动火作业易引发火灾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

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并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

更是违法行为!

各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

杜绝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

从业人员也应自觉遵守安全规范

筑牢防线,防患于未“燃”

唯有全员绷紧安全之弦

才能守护生命财产安全

共建平安社会!

来源:浙江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