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剑河:做实警示教育 深化以案促改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高静) “我拿了不该拿的钱,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近日,黔东南州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某某在庭审时,当场认罪,悔不当初。

为强化警示震慑,剑河县纪委监委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组织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共50余人旁听杨某某案庭审。“被告是我多年的领导,如今却沦为阶下囚,这再次告诫自己要严守纪律规矩,绝不当悔恨终身的‘案中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某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除了组织旁听庭审,县纪委监委针对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指导涉案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围绕案件暴露的廉洁风险点召开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着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身边的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有效的“清醒剂”。剑河县纪委监委持续把警示教育作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重要环节,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岗位,结合庭审案件涉嫌犯罪人员的职业特点、年龄特征,分级分类组织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不同领域的“一把手”以及年轻干部旁听相关案件庭审。同时,综合运用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片、各领域典型案例、忏悔录等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反躬自省。

今年以来截至5月底,组织旁听庭审2次,受教育人数100余人次;组织21家单位500余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5起10人。

一审:杨 婕

二审:花维竺

三审:罗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