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一肉食店被查!

山阴县某肉食店经营掺杂掺假食品案

2025年2月28日,执法人员根据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对当事人销售以假充真、掺杂掺假羊肉卷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当事人共购进70斤涉案羊肉,进价每斤10.7元,共花费750元。在拿回该新品羊肉卷后,削成小卷并分装在透明塑料盒内按斤销售,每斤20元,获利585.9元。根据检验报告,涉案羊肉检出猪源性成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六)项。山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违法产品,并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朔州市场监管与百姓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