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史童歌)作为环境监督的“技术哨兵”,一家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却在半年多时间内出具几十份“假报告”,违法获利157.9万余元。6月5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召开2025年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了江苏省首例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案。历经一审、二审,这家环境科技公司被判处罚金10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3名公司主管人员被判处实刑。
这家成立于2005年的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环境监测服务、土壤检测、水质检测、环境检测、化工产品检测等,具有相应的检验检测资质,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CMA检验检测报告。
2020年,曹某平收购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为了追逐经济利益,曹某平要求业务“能收尽收”,全然不顾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和采样人手数量。按照正常业务流程,接到企业委托后,公司现场部采样员应前往企业现场采样,样品再交由实验室分析化验,最后依据化验结果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为了完成任务,数据造假便成了员工们的工作常态。夜间噪声检测普遍不去现场,便出具“合格”意见;不按规范要求的间隔时长和频次采样,伪造采样时间、地点和原始记录等;甚至公然在办公室里“空抽”采样,给企业出具“合格”的监测数据。
在开展检验检测业务过程中,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钱某明知弄虚作假而予以默许、放任,并组织协调业务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为弄虚作假提供条件。公司现场部部长郑某生更是直接参与部分检测采样造假行为。
由于检测任务大量堆积,现场部采样人手严重不足,公司将包括行政岗在内的其他部门人员拉来“凑数”,没有经过规定的培训考核期,仅“抄”满一份试卷便“持证上岗”。为了规避查处,曹某平等人通过解散工作群、删除采样聊天记录等手段试图遮掩违法行为。
据了解,早在2021年11月、2022年9月,该公司便先后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被当地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2023年7月,生态环境部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其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情况,遂将线索移交当地生态环境局,经调查后以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经查实,该环境科技公司2023年1月至7月期间,向委托企业出具的几十份检测报告均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检测总费用合计1579003元。
2024年年底,玄武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曹某平、钱某、郑某生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被判处2年3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刑期,并分处30万元至12万元不等罚金。一审宣判后,钱某、郑某生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5年3月1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玄武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