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管理不到位 陕西山阳农商行被处罚款85万元

央广网西安6月5日消息(记者陈锵)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信息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洛金融监管分局对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5万元的行政处罚。

商洛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商金监罚决字〔2025〕7号、8号、9号显示,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财务会计部负责人不符合任职条件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即履职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商金监罚决字〔2025〕9号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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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政处罚(央广网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官网截图)

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名责任人被行政处罚。商洛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商金监罚决字〔2025〕10号、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显示,因贷前调查不尽职,时任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漫川支行信贷主管谢俊洋被警告,时任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漫川支行行长郭靖罚款5万元,时任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审批中心独立审批人舒钰被警告。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贷款管理不到位,未有效防止信贷资金挪用,时任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叶克英被警告,时任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副总经理冯新海被警告。因财务会计部负责人不符合任职条件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即履职,时任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干韩万明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