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信部牵头,《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立项制定
电车汇
2025-06-05 12:13
发布于四川
电车汇官方账号
6月4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了关于征求《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标准计划由工信部提出,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项目周期为22个月,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
上述通知指出,通过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约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功能表现,促进提升产品安全性能,减少由于产品性能缺陷导致的安全事故,将有助于提升我国道路交通整体安全水平,实现标准内容对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形态的全面覆盖,为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在引导生产企业产品迭代升级,协助提高行业对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试验技术水平,引导完善相关产品测试设备等多方面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知强调,标准技术内容在合理可行前提下与国际协调一致,将极大地减少企业研发成本和设计难度,对于我国同类产品的国际化发展,消除国际贸易中技术壁垒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标准适用于装配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M和N类汽车,规定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运动控制能力、驾驶员状态监测、驾驶员干预、系统边界及相应、系统探测能力、系统安全性要求、功能安全等方面,并规定相应的审核要求,明确典型工况的试验方法。
据GB/T40429-2021《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组合驾驶辅助(2级驾驶自动化)系统是指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