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住房公积金有6种情况可以一次性提取,包括下岗、失业人员,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离休、退休等。
2.申请材料包括《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本人身份证件以及与申请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3.网上办理流程包括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公众号提出申请,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4.前台办理流程需先进行网上预约,然后携带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后,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5.提取申请人可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公众号查询住房公积金提取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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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一次性提取广州公积金?
广州住房公积金有6种情况可以一次性提取,分别如下: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账户为封存状态的:
(一)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二)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三)离休、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3.社保缴费明细或失业证(原件1份,非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提供)
(二)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3.与广州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非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提供)
注:
1.中心将通过社保情况核实缴存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核查职工在单位缴纳的社保已停缴半年)。
2.职工申请时已重新在广州市就业的,不能办理该项提取。
(三)离休、退休的
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3.缴存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如退休证或养老金核定表、领取养老金的存折)(原件1份)
图源:摄图网-401758552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非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提供)
3.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或伤残级别为一到二级的伤残证(原件1份,中心通过信息共享无法核查到伤残证信息的提供)
4.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五)出境定居的
内地居民出境定居的,需提供:
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 户口注销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3. 出境定居的签证或境外定居的证件(原件1份,户口已注销的无需提供)
港澳台或外籍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境的,需提供:
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的证件一致)(原件1份)
(六)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提取申请人为已故缴存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的,需提供:
1.《告知承诺书》(原件1份)
2.已故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1份)
3.提取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4.提取申请人与死者亲属关系材料(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原件1份)
提取申请人为已故缴存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外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需提供:
1.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 已故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1份)
3. 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4. 遗产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遗产纠纷法律文书(原件1份)
一、网上办理:以条件(一)-(五)申请提取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众号提出申请→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第一步:进入提取入口,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穗好办app
关注“广州本地宝”
在公众号首页对话框回复【提取】
获取广州公积金提取办理/预约入口
提取额度及指南等
第二步:点击微信入口,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提取业务】。
图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同)
第三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非住房消费提取】,提取原因再对应选择即可,按照后续步骤确认并上传资料。
二、前台办理:
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预约→持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预约步骤:
1、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预约业务】-选择【缴存、提取业务(含跨省通办业务)】
2、选择网点类型-选择业务(可多选),点击下一步
3、填写对应资料-选择预约日期、地点,提交预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
1、缴存人选择“查询办理”→“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2、首页选择“信息查询业务”→“提取进度查询”→“获取验证码”→查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进度情况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https://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