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漳州发布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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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东山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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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沈炯辉

公民身份号码:

3506261987XXXX2534

住址:福建省东山县前楼镇前楼村前梧58号

未履行金额:货款745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执行案号:(2023)闽0626执218号

悬赏内容:

1.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经查证属实,并被本院实际拘传或拘留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1000元作为奖励。

2.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9305065058(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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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吴秀松

公民身份号码:

3506261983XXXX2514

住址:福建省东山县前楼镇前楼村前梧187号

未履行金额:货款17681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执行案号:(2023)闽0626执216号

悬赏内容:

1.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经查证属实,并被本院实际拘传或拘留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1000元作为奖励。

 2.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8%作为奖励。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9305065058(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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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陈杰清

公民身份号码:

3506261991XXXX3012

住址:福建省东山县陈城镇陈城村文明南路48号

未履行金额:本金200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3)闽0626执494号

悬赏内容:

1.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经查证属实,并被本院实际拘传或拘留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3000元作为奖励。

2.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作为奖励。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96-3910608(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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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王幼添

公民身份号码:

3506261972XXXX0531

住址:福建省东山县西埔镇坑北村398号

未履行金额:本金200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3)闽0626执494号

悬赏内容:

1.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经查证属实,并被本院实际拘传或拘留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3000元作为奖励。

2.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作为奖励。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96-3910608(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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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林耀辉

公民身份号码:

3506261970XXXX001X

住址:福建省东山县铜陵镇公园街385号

未履行金额:本金960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4)闽0626执60号

悬赏内容:

1.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经查证属实,并被本院实际拘传或拘留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3000元作为奖励。

2.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作为奖励。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96-3910616(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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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李玉丽

公民身份号码:

3506261989XXXX2020

住址:福建省东山县杏陈镇大嵼村客林乙140号

未履行金额:当金70880元及利息、综合费等各项费用

执行案号:(2023)闽0626执303号

悬赏内容:

1.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经查证属实,并被本院实际拘传或拘留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3000元作为奖励。

2.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作为奖励。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96-3910550(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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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朱桂东

公民身份号码:

3506261979XXXX0519

住址:福建省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新秀路278号

未履行金额:保证金154000元

执行案号:(2020)闽0626执318号

悬赏内容:

1.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经查证属实,并被本院实际拘传或拘留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500元作为奖励。

2.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作为奖励。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96-3910616(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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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林玲

公民身份号码:

3506261998XXXX2022

住址:福建省东山县东山县杏陈镇张家村243号

未履行金额:借款15547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3)闽0626执230号

悬赏内容:

1.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经查证属实,并被本院实际拘传或拘留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500元作为奖励。

2.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作为奖励。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96-3910616(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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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黄志阳

公民身份号码:

3504031981XXXX2017

住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欢音巷8号

未履行金额:借款65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3)闽0626执812号

悬赏内容:

1.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经查证属实,并被本院实际拘传或拘留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3000元作为奖励。

2.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作为奖励。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96-3910616(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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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陈秀桂

公民身份号码:

3506261968XXXX0020

住址:福建省东山县铜陵镇嘉禾园C幢603室

未履行金额:借款12000元

执行案号:(2025)闽0626执194号

悬赏内容:

1.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经查证属实,并被本院实际拘传或拘留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2000元作为奖励。

2.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作为奖励。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96-3910616(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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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陈玉梅

公民身份号码:

4409831998XXXX2621

住址:广东省信宜市北界镇石砚凤二村 8 号

未履行金额: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4)闽0626执23号

悬赏内容:

1.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经查证属实,并被本院实际拘传或拘留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500元作为奖励。

2.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作为奖励。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9305065058(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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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林文烈

公民身份号码:

3506261978XXXX2018

住址:福建省东山县西埔镇培正路165号

未履行金额:借款840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3)闽0626执恢56号

悬赏内容: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3000元作为奖励。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96-3910616(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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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期限


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壹年。



特别说明


(一)举报人不能获得悬赏金的情形

1.举报人举报的人员下落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举报人不能获得奖励;

2.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3.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的;

4.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员工的;

5.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赏金的情形。

(二)其他

1.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2.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奖励的,事前发现的不予赔偿,事后发现的收回赔偿金。

3.在悬赏执行期间,上述任一被执行人已被法院实际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则对该被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终止。

4.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财产进行举报的,奖励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东山县人民法院

2025年6月4日



来   源/东山县人民法院

编   辑/朝   生

   核/张   星

监   制/漳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