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被判刑,被告人补植复绿“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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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 54 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一场意义非凡的生态守护行动在密云区太师屯镇北京龙泉湖畔集体林场拉开帷幕。密云法院联合密云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园林绿化局等多家单位及 “小水滴” 志愿服务队,共同开展 “补植复绿齐动手 美丽中国我先行” 主题活动,以法治之力绘就密云水库 “水清岸绿、鱼翔浅底” 的生态新画卷。


司法行动绘绿卷

补植复绿现场的法治“生态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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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生态环境是司法机关的重要使命。” 活动现场,密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来景刚表示,作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阵地,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通过 “恢复性司法” 实践推动生态修复。此次活动不仅是司法惩戒与生态保护的创新探索,更是落实 “水陆空” 全域保护机制的关键一步。未来,法院将深化司法与行政联动,构建 “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损害赔偿、修复治理” 的生态保护长效机制,让法治成为密云生态的 “最强守护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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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密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副站长张久龙表示,法院创新生态修复方式,将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结合,为密云“两山”样板区建设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希望密云法院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联动,强化普法宣传,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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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小水滴” 志愿服务队的少年们成为亮眼风景。他们以诗歌朗诵《奔腾的潮白河》传递环保心声,并发起 “垃圾分类、节约资源、绿色出行” 倡议。“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密云水库!” 学生代表的宣言稚嫩却坚定,展现出生态保护的 “青春力量” 与代际传承。


补种新苗赎旧过,

被告人植树修复 “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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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的环资审判典型案例展板,成为最直观的法治课堂。展板集中展示了近年来密云法院审理的非法采矿、非法狩猎等案件,其中两起典型案例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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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2023年间,被告人郑某在山场附近,以布设猎套等方法,非法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狍、狗獾并出售获利,该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应予惩处。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系初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交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有悔罪表现,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因郑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24年9月间,被告人代某出于玩乐心理,罔顾禁猎区、禁猎期的法律规定,以布设猎夹的方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雉鸡、貉,分别被核准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该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应予惩处。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交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有悔罪表现,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因被告人代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案发后,二人因犯非法狩猎罪遭到了法院的严厉惩处。但还有问题远远没有解决。

人死不能复生,野生动物亦然。已经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要如何修复呢?

审理法官反复琢磨、因地制宜,最终决定让二被告人通过补植复绿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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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正做到“谁破坏、谁赔偿、谁修复”,本次作为补植复绿义务人,郑某、代某在植树过程中积极分工、相互配合,悉心对树苗进行栽种、添土、浇水。在完成了栽种后深刻坦言:“保护环境真是不容易,打动物一枪也就罢了,种树可真是要了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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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从司法机关的铁腕打击,到职能部门的协同发力,再到少年志愿者的声声倡议,这场活动勾勒出一幅 “全民参与生态修复” 的动人图景。

山中树、水中鱼、空中鸟,随着密云法院“水、陆、空”三栖生态保护基地在燕山脚下密云水库环岸落成,三大基地各自承载的惩戒修复、生态补给、宣传教育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水、陆、空三维度全方位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已然架起,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

供稿:北京密云法院

编辑:高嵩 刘宇航

审核: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