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曝光!沈阳这个单位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沈阳东森房地产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6-8号

(东森商务广场9号楼)


2025年5月24日,沈阳市沈河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6-8号的沈阳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森商务广场9号楼)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下列火灾隐患: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2.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管网被拆除; 

3.高位消防水箱已拆除(现在改为住宅用房); 

4.未设置消防电梯; 

5.防排烟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6.应急照明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7.部分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被占用。


以上火灾隐患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判定方法中第5.3.3条,已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 条之规定,沈河区消防救援大队向沈河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由沈河区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区政府并予以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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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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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管网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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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高位消防水箱已拆除, 现在改为住宅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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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未设置消防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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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编辑:任子剑 责编高薇 主编:王潇 监制:闫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