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还应当处二千元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还应当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日以下拘留。
1.高学堂,驾驶证号:3723211982****7154,于2025年4月19日,驾驶鲁M713S3小型普通客车,在黄河七路东海四路以东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17.3mg/100ml ,系醉酒驾驶。
2.王志瑞,身份证号:3723231999****3011,于2025年3月12日,驾驶鲁MQ021R小型轿车,在黄河八路渤海九路路口以西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65mg/100ml,系醉驾驾驶。
3.殷敬瑞,驾驶证号:3723011982****1951,于2025年4月5日,驾驶鲁MG766K小型轿车,在黄河大道渤海十一路东1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84mg/100ml,系醉驾驾驶。
4.刁泽进,驾驶证号:3723011963****5435,于2025年3月5日,驾驶鲁JD81528小型轿车,在长江五路渤海二十路以北200米路西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70.6mg/100ml,系醉酒驾驶。
5.莫海鸿,驾驶证号:4501051978****1511,于2025年3月24日,驾驶鲁MLB654临时号牌小型轿车,在黄河四路渤海十七路路口以西1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70.8mg/100ml,系醉酒驾驶。
6.高树华,驾驶证号:3723011975****2937,于2025年4月27日,驾驶鲁M311CG小型轿车,在黄河八路渤海二十四路路口以西1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81.5mg/100ml,系醉酒驾驶。
7.谷训杰,驾驶证号:3723241982****6435,于2025年2月19日,驾驶鲁MEC875号小型轿车行驶,在友发路与胡台沟路交口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系醉酒驾驶。
8.朱富仓,驾驶证号:3709821987****5578,于2025年3月16日,驾驶鲁AA06H6号小型轿车,在泰康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系醉酒驾驶。
9.刘海涛,驾驶证号:3723241981****2418,于2025年3月27日,驾驶鲁ML1B23号小型轿车,在大千商业街一期东侧南首处路段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系醉酒驾驶。
10.刘建峰,驾驶证号:3723011975****1031,于2025年2月23日,驾驶鲁MD739U的小型汽车,在新五路与高十路以东1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33mg/100ml,系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日以下拘留。
1.王康康,驾驶证号:3723281988****3014,于2025年2月25日,驾驶鲁MD922J的小型轿车,在渤海一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6mg/100mg ,系饮酒驾驶。
2.张玉坤,驾驶证号:3723251982****0423,于2025年5月8日,驾驶鲁MG9663小型轿车,在黄河五路渤海十一路路口以东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饮酒驾驶。
3.苏鲁康,驾驶证号:3723011987****3818,于2025年5月11日,驾驶鲁MKC292小型轿车,在黄河八路渤海六路路口以东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饮酒驾驶。
4.常洪斌,驾驶证号:3723011972****4813,于2025年3月24日,驾驶鲁MA5444 小型轿车,在黄河二路渤海二十路路口以东5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饮酒驾驶。
5.李之方,驾驶证号:3701021979****2115,于2025年3月10日,驾驶鲁MD52691小型普通客车,在黄河八路渤海二十一路以西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饮酒驾驶。
6.游云涛,驾驶证号:3723011998****2459,于2025年5月13日,驾驶鲁MZ0Z37小型轿车,在长江八路渤海二十五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9mg/100ml,系饮酒驾驶。
7.王建强,驾驶证号:3723011988****5711,于2025年5月13日,驾驶鲁MX5D25的小型汽车,在新五路高十路路口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再次酒后驾驶。
8.李宇航,驾驶证号:3716022005****1017,于2025年5月16日,驾驶鲁MK930V的小型汽车,在新五路与高十一路北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系饮酒驾驶。
9.郭祥,驾驶证号:3723251984****0434,于2025年5月23日,驾驶鲁MA8G81的小型汽车,在新五路高十路路口以北1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饮酒驾驶。
10.张奂峰,驾驶证号:3723251989****6017,于2025年3月6日,驾驶鲁M890AN的小型汽车,在滨乔路朱全镇村某超市门口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系饮酒驾驶。
11.王庆乐,驾驶证号:3715251986****1030,于2025年3月21日,驾驶鲁EQ626X小型汽车,在泰康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饮酒驾驶。
12.高振元,驾驶证号:3723241979****4434,于2025年4月9日,驾驶鲁MA5Y87小型汽车,在高庄子村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8mg/100ml,系饮酒驾驶。
13.郭庆华,驾驶证号:3723241991****5716,于2025年4月13日,驾驶鲁M7505W小型汽车,在胡台沟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7mg/100ml,系饮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还应当处二千元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还应当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日以下拘留。
1.高学堂,驾驶证号:3723211982****7154,于2025年4月19日,驾驶鲁M713S3小型普通客车,在黄河七路东海四路以东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17.3mg/100ml ,系醉酒驾驶。
2.王志瑞,身份证号:3723231999****3011,于2025年3月12日,驾驶鲁MQ021R小型轿车,在黄河八路渤海九路路口以西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65mg/100ml,系醉驾驾驶。
3.殷敬瑞,驾驶证号:3723011982****1951,于2025年4月5日,驾驶鲁MG766K小型轿车,在黄河大道渤海十一路东1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84mg/100ml,系醉驾驾驶。
4.刁泽进,驾驶证号:3723011963****5435,于2025年3月5日,驾驶鲁JD81528小型轿车,在长江五路渤海二十路以北200米路西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70.6mg/100ml,系醉酒驾驶。
5.莫海鸿,驾驶证号:4501051978****1511,于2025年3月24日,驾驶鲁MLB654临时号牌小型轿车,在黄河四路渤海十七路路口以西1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70.8mg/100ml,系醉酒驾驶。
6.高树华,驾驶证号:3723011975****2937,于2025年4月27日,驾驶鲁M311CG小型轿车,在黄河八路渤海二十四路路口以西1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81.5mg/100ml,系醉酒驾驶。
7.谷训杰,驾驶证号:3723241982****6435,于2025年2月19日,驾驶鲁MEC875号小型轿车行驶,在友发路与胡台沟路交口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系醉酒驾驶。
8.朱富仓,驾驶证号:3709821987****5578,于2025年3月16日,驾驶鲁AA06H6号小型轿车,在泰康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系醉酒驾驶。
9.刘海涛,驾驶证号:3723241981****2418,于2025年3月27日,驾驶鲁ML1B23号小型轿车,在大千商业街一期东侧南首处路段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系醉酒驾驶。
10.刘建峰,驾驶证号:3723011975****1031,于2025年2月23日,驾驶鲁MD739U的小型汽车,在新五路与高十路以东1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33mg/100ml,系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日以下拘留。
1.王康康,驾驶证号:3723281988****3014,于2025年2月25日,驾驶鲁MD922J的小型轿车,在渤海一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6mg/100mg ,系饮酒驾驶。
2.张玉坤,驾驶证号:3723251982****0423,于2025年5月8日,驾驶鲁MG9663小型轿车,在黄河五路渤海十一路路口以东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饮酒驾驶。
3.苏鲁康,驾驶证号:3723011987****3818,于2025年5月11日,驾驶鲁MKC292小型轿车,在黄河八路渤海六路路口以东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饮酒驾驶。
4.常洪斌,驾驶证号:3723011972****4813,于2025年3月24日,驾驶鲁MA5444 小型轿车,在黄河二路渤海二十路路口以东5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饮酒驾驶。
5.李之方,驾驶证号:3701021979****2115,于2025年3月10日,驾驶鲁MD52691小型普通客车,在黄河八路渤海二十一路以西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饮酒驾驶。
6.游云涛,驾驶证号:3723011998****2459,于2025年5月13日,驾驶鲁MZ0Z37小型轿车,在长江八路渤海二十五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9mg/100ml,系饮酒驾驶。
7.王建强,驾驶证号:3723011988****5711,于2025年5月13日,驾驶鲁MX5D25的小型汽车,在新五路高十路路口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再次酒后驾驶。
8.李宇航,驾驶证号:3716022005****1017,于2025年5月16日,驾驶鲁MK930V的小型汽车,在新五路与高十一路北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系饮酒驾驶。
9.郭祥,驾驶证号:3723251984****0434,于2025年5月23日,驾驶鲁MA8G81的小型汽车,在新五路高十路路口以北1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饮酒驾驶。
10.张奂峰,驾驶证号:3723251989****6017,于2025年3月6日,驾驶鲁M890AN的小型汽车,在滨乔路朱全镇村某超市门口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系饮酒驾驶。
11.王庆乐,驾驶证号:3715251986****1030,于2025年3月21日,驾驶鲁EQ626X小型汽车,在泰康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饮酒驾驶。
12.高振元,驾驶证号:3723241979****4434,于2025年4月9日,驾驶鲁MA5Y87小型汽车,在高庄子村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8mg/100ml,系饮酒驾驶。
13.郭庆华,驾驶证号:3723241991****5716,于2025年4月13日,驾驶鲁M7505W小型汽车,在胡台沟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7mg/100ml,系饮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