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飞机喷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伊州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升防治实效和覆盖面,经伊州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枣园开展飞机喷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工作(简称“飞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预计飞防时间:2025年6月11日--6月16日(第一轮),每日6:00-21:30。

     飞防区域:五堡镇、二堡镇、陶家宫镇、回城乡、花园乡、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天山乡开发区、西山开发区等。

     注意事项:为确保广大群众及畜禽安全,降低防治工作对生活带来的不便,防治期间辖区群众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飞机作业期间,飞防区域涉及到的相关乡镇要宣传动员当地居民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遮盖好水井及其他室外取水点。在飞防作业期间,人畜不要直接饮用裸露的水源和采食裸露在外的食物——特别是桑葚、杏子和野菜。

     2、飞机防治作业使用的是低毒、低残留的药剂,且采用低浓度技术措施,对人、畜安全,但对蜜蜂具有毒性。因此,各乡镇、村应提前通知飞防作业区内的养蜂户做好防护工作,防治后10天内不要放蜂采蜜。

     3、飞防作业区域内设有飞防标记物,为保证飞行安全,非防治人员不得移动或毁坏。

     4、为保证作业安全,飞机起降时所有人员将与飞机保持100米以外的距离,现场由专门的安全保卫组维护秩序,他人不得围观。

     5、由于飞机防治的高度较低,飞机防治作业期间严禁放飞风筝、气球、航模、无人机等低空飞行物和漂浮物。

     6、严禁在作业区域内焚烧秸秆等杂物。

     7、广大群众尽量减少在飞防区域的活动,飞机作业时不得追随围观,避免发生意外。飞机经过时严禁仰视飞机,以防药液进入眼睛。如药进入眼睛,请及时用清水反复冲洗。

     本次飞机防治所使用的药剂为生物制剂,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对人畜无毒害,请广大群众放心。请按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此次飞防工作,防治期间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请给予支持和谅解。如对防治工作造成影响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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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编辑 | 王茜璐
责编 | 王清华
审核 | 倪艺卿
官微 | 伊州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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