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泉州高层次人才子女幼儿园、小学入学申请将启动!

泉州高层次人才

今年子女需要申请入学的

幼儿园和小学入学申请即将开始

办理指南如下


2025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











一、政策依据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等文件规定:

(一)学前教育阶段

市级认定的第一、二、三、四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提供的全市优质公办幼儿园就读。其中市级第一、二层次人才优待范围扩大到第三代子女。第五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属公办幼儿园就读。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小学入学。市级认定的第一、二、三、四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提供的全市优质小学就读。其中市级第一、二层次人才优待范围扩大到第三代子女。第五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属优质学校就读。

2.初中入学。市级认定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提供的全市优质初中学校就读。其中市级第一层次人才优待范围扩大到第三代子女。市级第四、第五层次人才子女可安排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的所属优质初中学校就读。

3.中考中招。市级认定的第一、二层次人才子女在泉参加中考、中招的,按省、市教育部门出台的当年度中考、中招政策给予加分照顾。

(三)转学

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因特殊情况中途申请转学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25〕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执行,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其中,申请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执行,在落实消除“大班额”规划的情况下,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解决。申请转入我市高中学校的,第一层次人才子女可按本人意愿,在有空余学位前提下,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同城区)结合学生学习能力统筹协调推荐公办学校就读;第二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在有空余学位前提下,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同城区)结合学生学习能力统筹协调推荐公办学校就读;第三、四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在有空余学位前提下,由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生学习能力统筹协调推荐所属公办学校就读;第五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在有空余学位前提下,由人才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生学习能力统筹协调推荐所属公办学校就读。









二、 工作要求



省特级、A类、B类、C类和市级第一至第五层次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行线上申请。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情况列入省、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认真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照顾政策,引导高层次人才按时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5。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流程











一、申请对象



经确认并在任期内的省特级、A类、B类、C类和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子女。省特级、A类人才比照市第一层次人才,省B类、C类人才分别比照市第二、三层次人才。









二、申请时间



(一)入学申请时间。中学:5月15日-5月18日,幼儿园、小学:6月6日-6月28日。

(二)转学申请时间。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执行。

(三)中考加分申请。5月14日前。









三、申请程序


(一)入、转学申请。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网址https://www.qzrcgw.gov.cn/download-list),填写相关信息(参考附件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样表)》)并按规定上传佐证材料的原件照片,其中:申请公办、民办小学和公办初中的需上传“申请材料”1-6项,申请民办初中的需上传“申请材料” 1-7项。如申请市直小学,同时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

根据我市小学、初中招生录取程序,高层次人才不能同时申请公办和民办中小学的入学照顾。如选择申请公办中小学的,需填报两个意向学校;如选择申请民办中小学的,只能填报一个意向学校。

(二)中考加分申请。请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附件4),携带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1-6项)原件及1份复印件至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和引智工作科办理。(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1室,联系电话22112397)









四、申请材料


(网上提交材料须标注序号并按序号上传原件扫描件)

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或入选文件扫描件。

2.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户口簿(或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如果父母和子女户口分设的,应同时提供子女户口簿)。

3.高层次人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如自主创业的应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

4.房产证(引进人才可提供租赁合同)。

5.单位证明并盖章(如:本单位证明申请人于××年×月起在本单位工作,目前担任××××(具体职位),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6.申请人承诺并亲笔签名(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信息全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照顾资格)。

7.申请入读民办初中的除上述1-6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3)。









五、办理时限



(一)入学申请在7月30日前办结。

(二)转学申请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三)中考招生加分申请由人社部门受理后即办。









六、受理单位



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服务专窗


泉州市各县(市、区)教育局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联系电话详见附件5。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3室,联系电话:28133880。

附件5


泉州市各县(市、区)教育局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联系电话


泉州市

中学

22782219

小学

28229298

幼儿园

28229298

鲤城区

中学

22382914

小学

22396541

幼儿园

22396540

丰泽区

中学

22508505

小学

22508505

幼儿园

22508513

洛江区

中学

22659339

小学

22633589

幼儿园

22633589

泉港区

中学

87971128

小学

87971508

幼儿园

87971508

石狮市

中学

88886004

小学

88886005

幼儿园

88886005

晋江市

中学

85688012

小学

85682803

幼儿园

85682803

南安市

中学

86367823

小学

86367821

幼儿园

86367820

惠安县

中学

87375797

小学

87384947

幼儿园

87384947

安溪县

中学

23236764

小学

23220785

幼儿园

23220785

永春县

中学

23878882

小学

23878883

幼儿园

23878823

德化县

中学

23512673

小学

23512672

幼儿园

23512672

开发区

中学、小学、幼儿园

28987868

台商区

中学

27395510

小学

27395520

幼儿园

2739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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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