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学前教育法“大家谈”——嘉善县杜鹃幼儿园共同体

2025年5月20日—6月20日是第十四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今年的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为 “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学前教育迎来了全新的法治时代。

根据我县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部署安排,“嘉善教育之声”微信公众号特设“贯彻学前教育法‘大家谈’”专栏,邀请园长、教师、家长代表从不同角度解读学前教育法内容,持续传递《学前教育法》的核心要义,助力学前教育从业者、家长及社会各界精准领会法律条文与深层要求,强化法治观念与社会认知,树立科学的保育教育理念,进而推动我县学前教育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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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舟,护航融合教育的

"共生共长"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书记、园长 朱徐芳

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到来之际,《学前教育法》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这部法律作为新时代学前教育的法治基石,既为专业发展指明方向,也守护着教育初心,让教师成为儿童权益的捍卫者与科学教育的引航者,将公益普惠理念化作 “一个都不能少” 的承诺。《学前教育法》强调协同育人,为融合教育拓展实践空间。未来,我们将深化与社区、医疗机构合作,构建一体化支持网络;开发 “游戏化融合课程”,让教育回归儿童快乐体验;建立质量监测数据库,以大数据优化教育策略。同时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双线培训,提升法治素养与专业能力。《学前教育法》为融合教育筑牢制度屏障,点亮成长灯塔。当法律理性与教育感性交融,每个孩子都将获得“向上生长”的力量,将为“幼有所育”美好愿景赋予无限动能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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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为基 以法为纲

守护童真的绽放

嘉善县第三幼儿园教师 盛雨苗

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对《学前教育法》有了一些感悟与思考。《学前教育法》第十四条提出:“实施学前教育应当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促进学前儿童获得全面发展”。这让我深刻认识到,我们所从事的工作不仅关乎个体儿童的成长,更是社会公平与公益事业的重要一环。每一个孩子,无论出身、地域,都应享有优质、公平的学前教育。近些年,我们幼儿园有一位特殊儿童令我印象深刻,由于天生的听力障碍对于声音感知和听觉累积不足,装了耳蜗后,仍难以适应大班的节奏而到中班进行学习,我们班老师的耐心和陪伴,让他焕发新生、重获自信作为幼教的一份子,不因孩子残疾而去用异样的眼光去看他、歧视他……每一位孩子都应该得到尊重,这是《学前教育法》对儿童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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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为镜 悟育儿新道

嘉善县杜鹃幼儿园中三班家长 袁溢春

孩子进入学前阶段时,我心中满是期待与焦虑。《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如明灯照亮方向,让我对育儿有了新认知。家园共育是法律着重倡导的理念。曾以为教育是老师的事,如今明白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我积极配合幼儿园活动,参与家长学校学习科学育儿,通过亲子活动增进亲子关系,与老师协同解决孩子在园问题。唯有家庭与幼儿园形成合力,才能助力孩子健康成长。家长开放日中,孩子们自发用积木搭建太空站用磁力片制作宇宙飞船分工探索火星的场景让我深切体会到学前教育法“提供丰富游戏材料与空间”的意义——教育合力正是家长与园所共同为孩子的想象搭建起飞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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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丨相关学校

编 辑丨盛伟峰

审 核丨姚彩萍

【来源:嘉善教育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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