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烟台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378件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4日讯 6月4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烟台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由绪斌介绍了全市法院2024年以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烟台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守远发布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2024年以来,烟台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为烟台市加快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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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93件,审结1378件。严惩环境资源犯罪 加大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全市法院审结非法狩猎犯罪案件39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件。强化环境资源领域民生保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妥善审结涉噪声、水、大气、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案件13件。依法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审结涉及探矿权、采矿权等资源开发利用类案件6件,平等保护环境资源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各类资源要素依法有序开发利用。严格行政责任,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环境资源违法行为,保护社会公众的环境安全,依法妥善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06件。

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聚焦服务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重大部署,持续拓展“司法助企·绿色审判”专项行动成效,依法审结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案件66件。服务“经略海洋、向海图强”战略,聚焦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6件,确保伏季休渔政策落实。加强海洋生态修复措施综合运用,探索“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机制,系统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助力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协同推进,常态化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19次,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环境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坚持对破坏农用地违法行为零容忍,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1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妥善化解涉农村土地资源纠纷,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241件,全力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格局

推进府院联动,认真落实市法院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要求,依托府院联动平台,推动环境资源领域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优势互补。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联合印发《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凝聚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合力,妥善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55件。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疑难复杂问题化解。

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

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归口管理,推动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均建立起环资审判专门机构,共配备法官49名、审判辅助人员81名。强化精品案例培树,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环保法治意识。2024年以来,通过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5件。创新打造普法宣教平台,依托“法庭+联络点”打造岛上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在设立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人民法庭的基础上,建成全省首个海洋生态环保法治教育基地,并在砣矶岛设立法官联络点,形成覆盖全海岛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平台,持续擦亮海岛法庭品牌。

下一步,深化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好“机构、人员、案件”三到位要求,努力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之间的“化学”融合。推进多元化生态环境基地建设,将生态环境基地打造成履行案件判决、展现品牌形象的生动平台和窗口,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及普法宣教效能。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府院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力争通过府院联动机制解决一些制约环资审判高质量发展的难题。常态化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引导企业依法绿色经营。抓实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锚准“法律+环境”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培养一批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型领军人才和实务型业务人才,以过硬队伍夯实环境资源审判发展基础。

闪电新闻记者 董洛颖 烟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