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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29,证券简称:燕京啤酒)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正案,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信息披露合规性。
本次修订主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指引,对制度条款进行细化完善。核心调整包括: 1. 明确责任主体:强调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并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签署书面确认。 2. 扩大内幕信息范围:新增“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股份强制过户风险”等情形,并细化董事、高管变动及涉案情况的披露要求。 3. 强化管控措施: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时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在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备。 4. 交易限制加码:可知悉未公开财务信息的内幕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及季报、业绩预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5. 违规追责升级:对泄露内幕信息或未配合登记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修订后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燕京啤酒表示,此举旨在适应监管要求,防范内幕交易风险,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近年已多次修订该制度,此次调整进一步体现其对合规治理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