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以招聘设局,诱使我贷款买车”,钟文科律师支招维权

2025年第73期(总第215期)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钟文科律师(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
网友“5mzjyit”留言:2024年9月11日,长沙县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以招聘为幌子实施合同欺诈,诱使我贷款购买冷藏车。9月21日,公司收回车辆,并让我签署车辆转让协议,约定每月贷款由公司承担。可如今公司拒不还贷,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还推诿责任。而我天天收到催款信息,正常工作与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恳请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专业解答

钟文科律师(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遭遇此类合同欺诈,您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您需固定证据并终止还款,收集招聘沟通记录、贷款合同、车辆转让协议、物流公司承诺还款记录及催收记录等证据,向贷款机构发送《关于合同欺诈及暂停还款告知函》,说明情况并要求暂停扣款。

接着,您再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您可以在12315平台投诉物流公司欺诈及未履行合同义务;若贷款机构存在违规放贷情况,您可以向地方金融监管局举报;您还可以向交通运输局举报,请其调查物流公司以招聘为名实施欺诈的行为。
若上述投诉举报无果,您可提起司法诉讼,向有管辖权法院提出撤销贷款合同与车辆转让协议、要求物流公司赔偿购车款等损失、申请法院调取放贷流水等诉求。
若贷款金额或车辆价值达5万元以上,您还可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并提交物流公司招聘广告、面试记录、车辆转让协议、贷款合同、车辆收回凭证、沟通记录、贷款还款记录及催款通知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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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洁 何思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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