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14时29分
在威砚高速584公里200米处
师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人员
对一辆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
发现驾驶人尹某身上散发酒气
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检测结果为120mg/100ml
后经司法鉴定血检酒精含量为
132.39mg/100ml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
尹某于2024年5月1日
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公安机关查获
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尹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涉嫌危险驾驶罪
被当地法院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尹某构成醉酒后再次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以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院
酒驾屡教不改
后果比你想象中严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