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5月9日15时4分许,交警湾坞中队在福安市湾坞镇青拓大道路段,查获一辆车牌号为闽HZXXXX的轻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民警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过磅核查,该货车核载4495kg,实载10500kg,超载率达133%。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货车超载的危害性和危险性,责令其将车上货物卸下转运。随后,民警对驾驶员陈某荣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5月11日9时40分许,交警赛岐中队在国道104线2154KM路段,查获一辆车牌号为赣CPXXXX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民警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过磅核查,该货车核载 31000kg,实载43770kg,超载率达41%。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后,民警对驾驶员钟某平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 3 分,罚款 5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5月24日21时16分许,交警赛岐中队在国道104线2154KM路段,查获一辆车牌号为闽J3XXXX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民警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过磅核查,该货车核载 31000kg,实载43010kg,超载率达38%。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后,民警对驾驶员周某华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 3 分,罚款 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作为货运企业负责人
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源头监管
作为货运驾驶人
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抵制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
平安出行 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