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临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临高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符某瀚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符某瀚利用担任调楼镇党委书记、临高县农业局、临高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渔船业务办理、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直接收受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共计234.3万元人民币。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的事实、争议的焦点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充分地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符某瀚作了最后陈述并认罪认罚,同时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忏悔。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