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 | 路口“抢行”:银川一小轿车撞翻电动车,全责!

低速慢行 仔细观察

礼让通行

这都是道路上安全行车的关键

但总有些驾驶员疏忽大意

忽视让行规则

在进出道路时“抢行”

让路口成了“虎口”

2025年4月16日13时50分许,金某某驾驶宁C号牌小型汽车沿灵武市家和园A区东门由西向东左转弯驶入富兴街时,与沿富兴街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马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马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金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有关“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的,应当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的机动车应当让在主路上行驶的和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温馨提醒:驾驶机动车通过小区出入口时,一定要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减轻事故发生时对头部的伤害。





点击下方图片进入“黄河商城”

图片
图片
宁夏好物购不停
图片

图片



图片

精彩视频推荐

来源/银川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