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致全体江津市民


“分类新时尚 江津在行动”

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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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2025年5月22日—5月28日是全国第三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分类齐参与 低碳新时尚”。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安排,充分发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朋友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共同营造绿色低碳、文明宜居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区城市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自觉,争做垃圾分类的倡导者

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干部职工应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紧迫性,带头学习掌握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做到学深学透、学以致用,熟练掌握垃圾分类方式方法,牢固树立“垃圾分类、机关先行,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理念,把垃圾分类作为日常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准则,积极倡导垃圾分类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垃圾分类。

二、率先垂范,争做垃圾分类的引领者

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带头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设施设备,明确责任分工,以身作则履行垃圾分类义务。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坚持从源头推动垃圾减量。主动积极参加垃圾分类培训、志愿服务等各类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垃圾分类能力水平,为全社会做好表率,推动全区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三、主动学习,争做垃圾分类的践行者

广大市民朋友应学习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标准和方法,将产生的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并在生活工作中准确投放到指定容器内,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好习惯。同时,倡导“光盘行动”“源头减量”“限塑令”等减量行动,让环保意识、低碳生活扎根于心、落实于行。

四、积极宣传,争做垃圾分类的传播者

广大市民朋友应充分发挥城市主人翁精神,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渠道,积极向身边人传播垃圾分类知识和重要意义,引导家人、朋友、同事共同建设绿色美丽新家园。同时,应敢于批评纠正垃圾乱丢乱扔、混装混运、不规范分类投放等行为,并告知正确分类投放方式,争做垃圾分类的劝导员、监督员和推动者,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尚。

践行垃圾分类,守护绿水青山。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携手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共同努力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新时尚,让城市更加整洁、健康、宜居,为建设绿色美丽江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江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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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苓莉 编审:吴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