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有态度丨高校教师迟到1分钟被认定教学事故:严谨与温度间须有平衡

526日,有网民爆料称,广州某职业学院近期在校内发布了两起教学事故,一起为一名老师上课迟到1分钟,另一起为一名老师提前下课2分钟。27日,该学院工作人员答复称,如果被通报是因为触犯了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是学校没有教学秩序,每个人都迟到早退,一两分钟,两三分钟,不就乱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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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不少网友提出疑问,有人认为教育的严谨性确实很重要,但也要考虑人性化的管理。迟到一两分钟就定性为教学事故,是否有些过于严厉?也有质疑是否存在拿鸡毛当令箭,故意为难教师的嫌疑。此外,还有人认为,许多学校在行政人员出现失误时,追责往往流于形式,而一线教师稍有偏差便遭重处,这种“双重标准”难以服众。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教师准时授课、不提前下课,是维护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的基本职业操守。从这个角度看,学校依据规定处理迟到早退现象,本无可厚非。教学活动讲究连贯性与计划性,若教师频繁迟到早退,教学质量必然受到影响。

但制度执行有时候需刚柔并济。现实工作中,教师可能面临各种突发状况。如交通堵塞等原因短暂迟到,也可能因为给前一堂课的学生答疑等情况导致教学节奏变化。若将这些特殊情形下的小误差一概而论,贴上教学事故的标签,不仅缺乏弹性,也可能挫伤教师群体的职业认同与工作积极性。

严,是对工作的态度;柔,是对人的理解。教育领域尤需“刚柔并济”的管理智慧。所有关注此事的人也都需要警醒,在日常工作中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严肃工作态度、加强责任心。

撰文|李哲
主编|李锦
审核|朱宗威
*文章为主编有态度原创出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出品 |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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