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日前,万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罚款5万元。
5月27日,信用中国(广东中山)公布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南朗综执罚字〔2025〕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违法事实: 2025年3月19日22时28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对当事人承接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东五围的万滨前湾花园十、十一期及地下车库三区一、二期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上述建设项目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楼面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无法提供中山市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施工连续作业相关许可。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万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784219544A
法定代表人: 高强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万圆整(¥50000.00)
罚款金额(万元): 5.0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27
公示截止期: 2028-05-27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045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045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5-27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广东中山)
标题: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夜间施工作业,万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