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
5月2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有关举措。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介绍,企业办理跨登记机关辖区迁移时,可以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迁入档案申请,由迁入地登记机关直接向迁出地登记机关调取档案。
国家级经开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同时也是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因此,在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获得感方面,国家级经开区也需要不断探索创新,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顶端新闻记者在吹风会现场了解到,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企业反映比较集中、涉及部门比较多的事项,部署推动了“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以企业开办、企业信息变更、注销登记、迁移登记等涉企“一件事”为重点,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环节更少、周期更短、流程更优、成本更低的服务。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徐想 摄)
原来企业办理跨登记机关辖区迁移时,有的登记机关为了把企业留住,扣着档案不给,影响了企业在全国自由流动。彭新民介绍,今年2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可以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迁入档案申请,由迁入地登记机关直接向迁出地登记机关调取档案。同时也规定,如果登记机关通过网络能够调阅电子档案的,在迁移过程中就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这样方便了企业,为高效配置资源要素、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彭新民表示。
彭新民介绍,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鼓励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结合地区特色和行业特点,聚焦企业和群众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的市场监管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形成具有本地区特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具备复制条件的,积极宣传推广。
来源:顶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