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5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经过十年实践已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逐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5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封面新闻记者代睿摄影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吉林、山东、江苏、湖南、重庆、贵州、云南7个省(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12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提出,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目前已经走过了十年的历程”。赵柯表示,这十年来,在各部门、各地方的共同努力下,已经从破题探索迈向了深化落地。
他总结,这项制度成效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通过顶层设计,制度体系逐步完备。在立法方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经纳入了一部基本法,八部单行法,一部党内法规,形成了“1+8+1”立法的格局。在地方立法层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据不完全统计,有28个省份在40多部地方性法规当中纳入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内容。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初步构建了损害鉴定评估的体系。
第二,强化督导调度,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已经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范围,纳入中央对于省级党委、政府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各个省份也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范围,以及地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考核。生态环境部印发了5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线索清单,共计纳入4.6万条线索,交由地方核查办理。生态环境部还指导推动了重大案件的办理,比如青海木里矿区重大生态破坏案、宁夏美利纸业污染腾格里沙漠案等重大案件,通过这些措施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狠抓案例实践,案例质效显著提升。截至5月26日,全国累计办案5.51万件,涉及赔偿金额330亿元,累计推动修复土壤约5700万立方米,地下水6500万立方米,地表水7.4亿立方米,林地约1.6亿平方米,草地约5.4亿平方米,湿地约410万平方米,农田约1000万平方米,清理固体废物约9800万吨,有力地推动了美丽中国建设。结案效率持续提高,各地通过磋商达成赔偿协议,以磋商方式结案的案件占比超过95%,磋商结案的办案周期比诉讼案件缩短一半以上,结案效率也持续提高。
“同时,我们也看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赵柯指出,比如各地在案件办理方面很不平衡,技术保障能力还比较弱,替代修复开展还相对比较滞后。
针对这些问题,赵柯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强化督导考核,继续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大力开展案例实践,积极推动将改革成果纳入法律。在统筹推进的“统筹”二字上下功夫,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逐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