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知名篮球培训机构“东方启明星”多个直营校区停课,涉及超1600名学员,家长担忧预付费打水漂。
2.该机构创始人靳星公开道歉,称正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目前广州多个职能部门已介入调查。
3.由于此次事件,家长们建微信群登记预付费金额、剩余课时等信息,截至25日16时,已有1662人登记,涉及退费金额超千万元。
4.翁春辉律师建议,消费者应避免大额预付,选择时间跨度较短的月卡、季卡,并设立资金监管账户。
5.此外,消费者在遇到预付式消费纠纷时,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退卡、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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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灿
“给教练打电话不接,微信也被拉黑,还有1万多元课时费估计要打水漂了!”5月24日,广州市民彭姨(化名)向羊城晚报《Y-记者帮》栏目求助。记者走访发现,知名连锁篮球培训机构“东方启明星”广州多个直营校区闭门停课,涉及超1600名学员。该机构创始人公开道歉并称“正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目前,广州多个职能部门已介入调查。
广州总部已人去楼空
工作人员表示被拖欠工资
5月20日,一份由广州灌篮高手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发出的公告,引爆了广州家长群。该公告称:“广州未来启明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已连续拖欠我司培训时间段场地使用费,已构成严重违约。即日起与广州未来启明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解除场地使用协议,且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相关合法权益。”营业执照信息显示,公告所提及的广州未来启明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是“东方启明星”的登记名称。
彭姨说,听到消息后,她马上联系了“东方启明星”的教练,对方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之后再联系该教练,发现微信已被拉黑,电话也打不通。彭姨顿感不妙,21日便和10多名家长来到位于天河区智汇PARK二期的“东方启明星”广州总部。在现场,她看到几名教练和工作人员也称被拖欠工资。
彭姨告诉记者,当天,“东方启明星”工作人员为在现场的家长出具《学员退费说明》,列明学员的缴费金额,并承诺“2025年5月31日前退还”。
“我迟一天过来就见不到人影了,感觉他们在忽悠大家!”家长韩先生说,22日,他带着收费凭证来到广州总部时,“东方启明星”的办公室早已人去楼空。
于是,有家长报警,警察随后到现场了解情况,并给在场家长填写《报案人信息登记表》,详细登记家长信息和欠款情况。
记者查询发现,“东方启明星”在广州有20多个教学点。24日,记者走访了“东方启明星”华景、珠村、天河汇等多个校区,看到大部分教学点大门紧锁。挂着“东方启明星”招牌的对外营业场所,其承租方早已易主。
在“东方启明星”突然“停摆”后,有家长建微信群登记预付费金额、剩余课时等信息。记者在群内看到,截至25日16时,已有1662人登记,大多数人的预付费金额在1万元左右,数额最高的达到2.5万元。该群总共统计涉及退费金额超千万元。
25日,记者多次拨打“东方启明星”客服、直营校区电话以及家长提供的教练电话,均无人接听或停机。
创立近16年覆盖全国200座城市
创始人表示“没有放弃”
创立于2009年的“东方启明星”是国内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中的绝对头部。公开数据显示,“东方启明星”覆盖全国200座城市,校区超1000个,累计服务学员已超100万人。2024年11月,还有10个新校区开业。
然而,今年从3月份开始,北京、长沙、深圳等地的“东方启明星”校区就出现了关停现象,危机在5月15日发薪日这天集中爆发。当天,“东方启明星”北京总部张贴公告称“因运营调整和设施维护临时封闭,员工转为居家办公”,但未明确恢复时间。
近日,“东方启明星”创始人、总裁靳星发布视频“向大家道歉”,并承诺“欠大家的,我一定会还”。视频中,靳星强调:“所有资金用于经营,没有其他经济问题,经得起检查,由于自身管理问题,给大家造成的损失,这个责任我扛。但‘东方启明星’没有倒,我也会继续努力,尽快拿出更加合理的解决方案。”
他还表示“没有放弃,目前与单店和区域的团队沟通,与投资人接洽,以区域合作的模式,让各地校区尽快恢复运营,”并恳请“给我们一些时间,会继续战斗下去”。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有关职能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河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已对相关机构发出询问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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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频“爆雷” 大额预付要慎重
曾经顾客盈门的店铺,突然人去楼空,消费者维权退款遥遥无期,预付式消费频频“爆雷”,如何应对?
对此,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消委会多次发布预付式消费提醒,并特别指出“大额预付要慎重”,尽量选择时间跨度较短的月卡、季卡,避免预存金额过多、承担过大风险。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翁春辉律师认为,要避免碰到预付式消费陷阱,必须从源头监管,首先建议限制预付费周期,比如只能收3个月学费,杜绝买一年送半年式的诱导。同时,设立资金监管账户,比如,学费由第三方银行托管,按课时拨付给机构。此外,建议强制投保,一旦机构倒闭,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翁春辉表示,根据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商家收了钱不提供服务,还恶意逃避退款,消费者可以起诉要求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情节严重的,商家还可能负刑事责任。那些“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的霸王条款,新规直接判定无效。在合理情况下要求退卡、转卡,商家不能无故拒绝。比如:商家迁店搬远、商家换老板、总预约不上服务、身体健康出现重大问题不再需要服务等情况,都可以要求退卡。另外,转卡也更自由了,只要通知商家,转让即可生效。预付式消费也能享受七天内无理由退款。如果商家掌握证据却拒不提交,法院可以直接采信消费者的主张,再也不用担心“有理说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