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的一天,明太祖朱元璋在朝堂上震怒,下令对刑部主事茹太素施以杖刑。杖刑,就是打板子。一名饱读诗书的朝臣,当着众多同僚的面去衣受杖,着实既伤面子,又伤“里子”。
茹太素因何触怒“龙颜”?《明史》说,茹太素上书“言多忤触”。但仔细看,还有“陈时务累万言”“文词太多,便至荧听”的记载。《明太祖文集》则更详细:“刑部主事茹太素以五事上言,其书一万七千字。”上个折子说5件事,写了17000字!差不多是一个明代话本的容量。这是奏事,还是写剧本?
“言多忤触”是原因之一,“文词太多,便至荧听”,同样让朱元璋憋了一肚子火。好在朱元璋还算勤政,“次夕,复于宫中令人诵之,得其可行者四事。”第二天晚上,让人接着念。皇帝的最后结论是:“太素所陈,五百余言可尽耳。”500字足矣!剩下的16500字,大多是废话。
明朝初年,官员上书言事繁复冗长,渐成风气。奏疏常常堆砌辞藻、引经据典,看似厚重,实则空泛无物;更有甚者,一些官员为彰显学识,刻意使用冷僻典故与字词,晦涩难辨。朱元璋对此不胜其烦,下决心整饬。早在洪武六年就下诏:“朕尝厌其雕琢,殊异古体,且使事实为浮文所蔽……凡表笺奏疏,毋用四六对偶,悉从典雅。”3年之后,茹太素依然我行我素,挨这顿板子,真不算亏。
茹太素挨板子这件事没过多久,明廷颁布了《建言格式》,规定“许陈实事,不许繁文,若过式者问之。”又在洪武十二年颁布《案牍减繁式》,要求公文言辞平实。自此,篇幅冗长、华而不实的案牍积弊,才得到一定程度纠治。
文字和语言的主要作用,在于交流和传播,重在明晰、高效。说话或著文长篇大论、云山雾罩,会让人昏昏欲睡,摸不着头脑。在文字表达的简约方面,古代的先贤其实做得非常好。先秦最重要的典籍之一《春秋》,全书仅16000多字,记载了240多年的历史事件,平均每年不足70字,却能提纲挈领,清晰展现历史脉络。这样的文风,值得学习和提倡。
1974年出土于居延甲渠候官遗址的《居延新简·建武三年七月万岁候长宪上书》,全文不过百字。其中有:“建武三年七月乙酉朔丁酉,万岁候长宪敢言之,徙署,乃癸巳视事,校阅兵物多不具。”区区30余字,却完整涵盖时间(建武三年七月丁酉)、报告人及身份(万岁部候长窦宪)、事件描述(癸巳日检查军备)及发现的问题(兵器短缺)。言简意明,堪称公文典范。
囿于历史条件,古人不得不惜墨如金,我们的语言文字也因此受到锻造和磨砺,形成了“辞约而旨丰,事近而喻远”的高效、简约文风。这样的传统,在今天仍然需要继承和发扬。
明明三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事,非要前三点、后四条,层层套叠,说上一大堆;明明一页纸就能写明白,非要穿靴戴帽、里袍外套,搞成厚厚一大摞;明明不发文不开会就能布置好的工作,非要发文开会,甚至发长文开长会。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反映出“认识到位”,才能体现出“高度重视”,才能显示出“工作扎实”。这种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只重痕迹、不重实效的文牍主义,是危害极大的形式主义。它使大量的公共资源在文山会海中空转,也常常使基层不堪重负。看似工作扎实,实则是作风浮漂。
公文的价值不在于篇幅长短,而在于能否精准传递信息。会议的作用也不在于领导讲多少话,而在于工作安排是否周密可行。克服案牍上的繁文缛节之害,促进文风、会风向实戒虚,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必然要求。要立规矩、划红线,一旦越界,纪律的板子也要打上去。
《 人民日报 》( 2025年05月26日 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