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厂房起火!3人被拘留

企业动火作业关乎安全生产,任何违规操作都可能酿成大祸。近日,瑞安市发生一起因违规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涉事3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日前,马屿镇时代创业园一厂房顶楼的环保设备起火,所幸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火灾后,瑞安市消防救援大队、马屿派出所、马屿镇应消站迅速到达现场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动火作业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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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实地勘察、询问当事人等调查认定,施工人员夏某某、吕某某二人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角磨机切割环保设备管道。

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了管道内的残渣,从而引发火灾。而该项目业务负责人田某某,未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在动火作业期间,也未在建筑明显部位进行动火公示。不仅如此,田某某明知夏某某、吕某某未持有特种行业操作证的情况,仍指使其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涉事三人对各自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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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田某某因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夏某某、吕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分别被给予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

瑞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件为社会各界敲响了消防安全的警钟。动火作业属于高风险特种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作业前要办理审批手续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来源:温度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