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亳州市蒙城县多位消费者在食用网红流动摊贩出售的提拉米苏后出现身体不适,主要症状为高烧、头痛、腹泻、呕吐等。
2.涉事商家在微信群中致歉,并表示如果有20日当天购买或吃了提拉米苏的消费者,尽快去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3.当地12315接线人员表示,目前已接到很多群众来电反映该问题,此事正在由蒙城县的相关单位进行承办。
4.商家需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商家明知自己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销售,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5.在严重情况下,商家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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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上百人吃网红提拉米苏后进医院!近日,安徽亳州市蒙城县多位消费者在社交媒体上反映称,自己购买了当地一家网红流动摊贩出售的提拉米苏,食用后出现了身体不适。主要症状是高烧、头痛、腹泻、呕吐等。
据悉,消费者们命名为“提拉米苏中奖协商群”的微信群聊中已有上百人,涉事商家在群中致歉,“如果有20日当天购买或吃了提拉米苏的尽快去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当地12315接线人员称,截至目前他们也接到很多群众来电反映该问题,目前此事正在由蒙城县的相关单位进行承办。
1.商家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首先,商家需对本次事件中发生身体不适的消费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在前述案件中,商家毫无疑问是涉案食品的经营者,消费者可向其索赔。
同时,前述法规也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前述案件中,若是商家明知自己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销售,那么消费者在要求商家赔偿损失之外,还可以要求商家支付提拉米苏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或者是自己因身体不适就医等产生的损失的三倍赔偿金。若是前述两种途径下,赔偿金额都不足一千元,则消费者可直接在损失在外再索赔一千元。
在维权途径上,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先行协商沟通,若商家不愿赔偿或消费者对商家提出的赔偿方案不满意,消费者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严重情况下商家可构成犯罪!
在前述案件中,特定情况下,涉事商家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具体而言,商家或可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根据刑法规定,本罪指的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
在食品方面,所谓安全标准,主要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等等。
在前述案件中,涉事商家有可能是在原材料选择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也有可能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符合卫生要求等,进而造成严重后果。若能证明商家明知自己生产、销售的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则或可构成本罪。
总的来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查明本次事件的案情,给消费者们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