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天津市总工会日前出台《关于助推产改标杆企业培育对象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支持措施》。
《支持措施》从“精准分类指导、政策资金支持、择优表彰激励、助力企业创新、促进职工成长、稳定职工队伍、注重效果评估、加大宣传推广”等八大方面,加大对产改标杆企业培育对象支持力度,推动其有效发挥主体作用,引领带动各行业各领域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其中,在精准分类指导方面,聚焦标杆企业培育认定标准,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制定中长期产改实施方案,确定年度重点任务,实行一企一策一特色。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实施分类推进,建立健全专门组织推进机制,指导企业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纳入发展规划、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注重发挥链主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推进产改的带动作用。
在政策资金支持方面,将产改标杆企业培育对象列入相关工会实施企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助推计划,各区和有关局集团公司工会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对市级产改标杆企业培育对象,市总工会给予一次性10万元专项培育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深化产改,在难点任务上探索改革、先行先试。
在择优表彰激励方面,调动激发企业参与改革的内生动力,对产改工作成效显著、引领带动作用突出的标杆企业及其先进班组和个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各级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等。对产业工人中的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优先推荐参与大国工匠、“海河工匠”、区局集团公司工匠培育选拔。
在促进职工成长方面,对于具备条件的标杆企业培育对象,优先支持其建立工匠学院,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帮助其开展技能人才培养。优先支持培育对象企业产业工人进行“求学圆梦”,支持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职工代表,到各级工匠学院进行培训,提升学历和技能素质。支持培育对象选派先进代表参加各级各类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班组长培育等,助力企业打造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促进职工成长成才。
(天津工人报记者孙祎)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