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中高考!杨凌发布“禁噪令”

关于加强2025年高、中考期间
噪声污染管控公告

2025年高考、中考在即,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在5月22日至6月23日期间实施噪声管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筑施工领域噪声管控

5月22日至6月23日,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场地,禁止在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6时)开展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应急作业除外

5月22日至6月23禁止在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

二、公共领域噪声管控

5月22日至6月23日,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21日至23日中考期间,禁止在区内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使用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活动禁止举办各种产生噪声的庆典活动。

三、商业经营场所噪声管控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禁止使用室外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四、工业源噪声管控

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最大程度降低噪声的影响,给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备考环境。

五、移动源噪声管控

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21日至23日中考期间,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严禁机动车鸣笛和其他各类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

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

编辑:魏争亮 | 审核:翁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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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杨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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