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信诈骗案件冻结涉案资金返还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核查,我局依法冻结的“2024.11.18许昌市建安区卢某被诈骗案”涉案银行卡账户:6222620720012968514(账户名:张翔,户行:交通银行)中包含受害人张某被骗资金人民币19259元。现就该返还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22日。公示期间,该账户涉及的相关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提出,未在本公示期内主张权利的,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张警官,0374-5110377
谭警官,0374-5110377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魏庄北街。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2025年05月22日
来源: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