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四书同达”,两地探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新解法

近期,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政策要求,积极探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的新方法新举措,与你分享!

浙江玉环:构建“四位一体”非现场监管体系

钱慧慧 洪宏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作为工业强市,传统制造业发达,但面临着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偏小、位置分散的现状。全市工商登记在册排污单位超过1万家,其中小微企业占比超90%,且分散在20多个小微园区内。传统现场监管模式和有限的环境监管人员配置,已难以应对如此庞大的监管需求,环境监管工作面临挑战。


为破解这一难题,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以下简称玉环分局)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创新打造“高空瞭望盯防、在线监控预警、过程监控锁源、无人机巡查响应”四位一体非现场监管体系,推动环境执法向智慧化转型。目前,这一体系已覆盖全市超1万家排污单位,破解“人少事多”“执法扰企”等难题。

在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一套高空瞭望摄像机的设置,让整个园区的环境状况一目了然。这套系统搭配历史记录回看和异常画面额外保存等功能,不仅能实时查看画面,还能进行历史溯源,清晰掌握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自投入使用以来,年均协助处理环境信访件近10件、发现涉气问题40余次,占区域环境信访量的30%。

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COD、氨氮等指标24小时监测,建立“异常自查+超标执法+联合处置”机制。去年触发预警51次,现场处置30余次,实现精准执法“无事不扰”。

针对特色行业,为111家企业的275条生产线安装“智慧电表”,通过电流曲线比对预警治污设施异常运行,同步监测危废处置。系统投用后发出预警超100条,开展现场帮扶80余次。

依托执法队标准化建设,玉环分局引入无人机巡查,利用其视角广、速度快的优势,对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检查。无人机还搭载多气体检测仪,可实时监测PM2.5、VOCs等8项指标。

下一步,玉环分局将进一步推动从“人海战术”到“数据跑路”、从“被动接警”到“主动预警”的转变,为守护玉环的绿水青山贡献更多力量。

湖北宜昌:探索“1234”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李维 周小娟


今年以来,湖北省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探索建立“1234”工作机制,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法治动力。

“一个计划”,即出台2025年宜昌市生态环境执法计划。梳理年度重点执法专项行动、环境管理保障需求及日常监管要求,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事项纳入其中。通过统筹合并检查事项,避免多头重复入企。执法前研判梳理企业信息,精准确定执法重点,避免盲目检查。

“两张清单”,即《宜昌市2025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和《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不予处罚清单)。将60家环境守法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通过在线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日常监管,在线帮扶指导企业有效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根据不予处罚清单所细化明确的15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及情形,在办理建设项目、水污染防治等8个领域的环境违法案件过程中,指导并督促企业限期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实现执法与教育的有机结合。

“三位一体”,即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事前提醒、事中包容、事后指导。事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一系列“送法入企”活动。组织全市300多家环境监管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企业守法普法培训,编制发放《企业环境管理合规指导手册》,与200余家企业签订守法承诺书,引导企业自查环境污染风险点,规避环境违法风险。事中注重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非主观故意并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依法从轻处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允许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事后通过监督检查“回头看”、案后回访教育等方式,加强现场指导和帮扶,确保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书同达”,即在对环境违法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为企业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和《信用合规建议书》。2025年以来,对60余家环境违法企业落实“四书同达”制度,在严格执行环境执法监管的同时,为企业梳理法律法规、明确整改方向及信用修复等关键内容,引导企业自觉遵纪守法。





编辑:秦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