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郯城县重设“严格管理路段(严管路)”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在前期科学调研的基础上,经呈报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郯城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重设“严格管理路段(严管路)”,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序号 | 路段名称 | 始点---终点 |
1 | 人民路 | 始点:沭河路 终点:郯西路 |
2 | 郯东路 | 始点:师郯路 终点:南外环 |
3 | 师郯路 | 始点:沭河路 终点:于公路 |
4 | 御景路 | 始点:沭河路 终点:彩莲湖路 |
5 | 府东路 | 始点:文化路 终点:德慧苑 |
6 | 府西路 | 始点:文化路 终点:文慧苑 |
7 | 长安路(原南环路) | 始点:郯子大道 终点:郯东路 |
8 | 团结路 | 始点:郯东路 终点:郯西路 |
9 | 郯中路 | 始点:人民路 终点:建设路 |
10 | 华庭路 | 始点:文化路 终点:古城路 |
11 | 郯西路 | 始点:师郯路 终点:田园路 |
12 | 公园南路 | 始点:郯东路 终点:人民路 |
按照县政府“严查严管严控”要求,郯城交警采取定岗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现场执法、利用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设备和群众举报三种方式,对以下六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取证、教育和处罚,全力营造“严格管理路段(严管路)”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以及交警指挥通行行为;(四)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载人;(五)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行为。(六)机动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醉毒驾,中重型货车不靠右通行等违法行为; 请广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本通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实施。2022年1月18日、2023年1月18日、2023年6月26日公告的“严管街(路)”自此公告生效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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