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并不清楚那是诈骗,在群里看到招聘信息以为是正常兼职,他们说一天打几个电话就有钱拿......”面对法官的提问,稚气未脱的小张坐在被告席低垂着头,眼眶泛红,声音微颤……
少年兼职赚快钱 沦为电诈“帮凶”
2023年5月,刚年满18岁的小张偶然在微信群看到一则关于“手机口”兼职的视频。在“躺赚”的念头驱使下,小张添加了昵称为“财神”的QQ好友。此时,他全然不知,自己已经踏入诈骗分子精心设计的犯罪陷阱。
5月6日,在“财神”的指引下,小张将一部手机与诈骗分子保持QQ语音外放,另一部手机拨打诈骗分子发来的指定号码,让诈骗分子与被害人在电话两头进行通话。诈骗分子隔空冒充淘宝客服,以领取免费礼品为由诱导被害人添加指定微信号,进而实施诈骗。
听到通话内容后,小张很快意识到“客服”可能是诈骗分子。“我只是帮忙打电话,具体通话内容我没有参与。”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小张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在轻松获利的诱惑下,他仍继续参与“手机口”工作,陆续获得了153元的“报酬”。
5月11日,有人报案称被诈骗41万元。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找到了小张。2024年11月,小张被提起公诉。
法庭教育显温情 点亮迷途少年“返航”路
法庭上,小张懊悔地诉说自己如何沦为诈骗犯罪链条的“工具人”,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我只领了153元兼职费,不知道怎么就违法了。”庭审中的一句忏悔,让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小张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认识不足。
“天上掉馅饼,不是圈套就是陷阱,‘手机口’看似是兼职,其实是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便利。一旦参与其中,就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不仅对被害人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也会给自己的人生带来难以挽回的污点。”在法庭教育环节,承办法官语重心长地向小张剖析其行为的社会危害,并通过情理法交融,引导小张反思自己犯罪的根源,“我们可以理解你想要证明自己、改善家庭生活的心情,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通过不合法、不正规的途径赚钱。”
在法官的谆谆教诲下,小张幡然悔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最终,法院综合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决:小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官,我现在找到了稳定的工作,每个月有不错的收入,生活也慢慢步入正轨。”在赤坎法院近日开展回访帮教时,曾经的迷途少年小张高兴地向法官分享生活近况。“我会深刻汲取教训,走正途,做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官寄语:警惕兼职陷阱,让青春与法同行
“手机口”是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的重要环节,其实质是通过两部手机实现语音中转,从而掩饰电话归属地,增加诈骗行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灼灼青春仲,悠悠白日升。青春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若因社会阅历不足、家庭教育缺位、法治观念淡薄而误入歧途,则让人扼腕叹息。广大青少年在从事兼职赚取报酬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分清哪些是合法兼职,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警惕“轻松赚钱”的虚假兼职,防止自己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要树立法治信仰,真正做到尊重法律、信仰法律、敬畏法律,自觉遵纪守法,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因一时的“蝇头小利”为不法分子提供帮助,任何参与违法犯罪的行径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供稿:赤坎法院(罗文意)
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