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起,这路公交将增设站点

为满足到滇西医疗中心就诊患者及附近居民的出行需求,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大理公交5路公交线将绕行至滇西医疗中心,增设“滇西医疗中心”公交站点,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线路运行


下关发往凤仪方向,从下关发出沿祥云路至龙翔大桥红绿灯口左转,直行至红绿灯口左转进入滇西医疗中心东大门,在滇西医疗中心东门站点停靠上下乘客,右转进入滇西医疗中心南大门,在滇西医疗中心南门站点停靠上下乘客,直行至龙翔大桥红绿灯口左转进入祥云路开往凤仪终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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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仪发往下关方向,从凤仪发出后沿祥云路至龙翔大桥红绿灯口右转,再直行至红绿灯口左转进入滇西医疗中心东大门,在滇西医疗中心东门站点停靠上下乘客,右转进入滇西医疗中心南大门,在滇西医疗中心南门站点停靠上下乘客,沿滇西医疗中心南侧道路直行至龙翔大桥红绿灯口右转进入祥云路开往下关。


2、执行时间


2025年5月23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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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公交

编辑:向红玉

值周:杨丹妮 张辉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


四、国家对排放不达标机动车以及维修企业的管理要求


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有关维修技术信息。


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按照防治大气污染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在用机动车进行维修,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禁止机动车所有人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禁止机动车维修单位提供该类维修服务。禁止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