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拷!拷!我犯罪了,把我抓去关起” |打非治违

在日常生活中

大多数人都知道酒驾的危害

但侥幸心理作祟仍然酒后驾车

遇到交警查车

总会想方设法逃避

黔南州荔波县就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驾驶人看见前方有交警查车竟把车骑上人行道

面对交警竟说

自己没有在机动车道上开车

不算酒驾

这样的理由站得住脚吗?




近日,黔南州荔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恩铭路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查缉统一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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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缉行动中,一辆无牌电动二轮摩托车在离查缉点还有50米处突然将车骑上人行道停下,转身就要离开。民警见状意识到该名驾驶员可能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便立即上前,拦下该驾驶员。



民警在与驾驶人交谈中,发现其有酒驾嫌疑,通过酒精快速检测仪排查,显示其喝酒了。驾驶人王某满脸疑惑的说她只是在人行道上行驶,她的车没到大路上行驶,这难道还算酒驾吗?随后民警告知其:人行道是公共区域,也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道路。


  “我没有动车啊” 


     “我在人行道上骑的我又没上路”    


     “拷拷拷,把我拉去关起”    



民警要求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极度不配合,在无法完成吹气酒精测试的情况下。民警将其带至荔波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经鉴定,王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71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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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取该路段监控显示,王某因酒后驾驶车辆由恩铭路往樟江大桥方向行驶,因看见不远处有交警查车,便把车骑上人行道,想转身离开躲避,谁知这一操作被不民警尽收眼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面临6个月以内拘役,并处罚金。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多少醉驾案例摆在我们面前

酒精的作用足以让人冲昏头脑

甚至酿成大祸

关于酒驾醉驾的成本

有多少人又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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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成本

醉驾=犯罪,驾驶员要坐牢 -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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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成本

保险不赔,自行承担巨额赔偿!-


保险不赔 驾驶员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需要自己和家人承担,因为你的酒驾行为,造成家庭也跟着受牵连,得不偿失!

巨额赔偿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人员伤亡的,要承担对伤亡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很多人认为喝完酒后挪一下车

或者走小路

行驶的距离又短

这样不算酒驾

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从喝完酒发动车辆的那一刻起

就已经违法了

所以还是那句话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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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编辑/辜誉莹

审核/冯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