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我国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按照《2025年全国“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部署,榆树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协同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大岭镇党委、政府,共同开展了“民法典进乡村”法治宣讲活动。活动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切入基层群众法治需求。邀请到榆树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榆树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徐洪梅律师,为大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活动现场,座无虚席,村民们怀着对法律知识的渴望,早早来到现场。律师徐洪梅凭借丰富的经验,结合农村常见的问题、情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内容。她首先强调了结婚自由、登记结婚的重要性,同时对隐瞒重大疾病、同居关系等进行详细阐述。在讲解结婚的必要条件与法定程序时,徐洪梅特别指出年龄限制、一夫一妻制以及双方自愿等关键要素,让村民们知晓了合法婚姻基本原则和必要要求。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界定,一直是农村地区婚姻家庭中易起纷争的焦点。徐律师通过多个生活中常见的案例,清晰地讲明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使村民们对自己的财产权益有了更明确的认知。
重婚现象在一些农村地区偶有发生,徐洪梅详细解释了重婚的概念以及重婚的法律后果,同时介绍了无效婚姻的相关情形。这些内容的讲解,让村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婚姻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性。
围绕离婚方面,徐洪梅重点讲解了协议离婚30天冷静期的相关规定,以及面对家庭暴力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她结合实际案例,详细介绍了受害者可以采取的自救措施和寻求帮助的途径,增强了村民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整个宣讲过程中,村民们全神贯注,不时做着笔记。在互动环节,村民们积极提问,徐洪梅一一耐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村民李大爷感慨地说:“以前对这些法律知识一知半解,今天听了徐律师的讲解,心里明白多了,以后遇到问题也知道该怎么办了。”
此次“民法典进乡村”法治宣讲活动,是榆树市大力深化法治进乡村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专业律师的深入讲解,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真正走进乡村,走进村民的生活,为社会稳定、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后,榆树市司法局等部门将继续根据乡村、部门需求宣传民法典、筑起防护墙,不断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来源:榆树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