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消防队出警的一例投诉

ng论坛上,5月10日有网民发布了一则对消防队出警的投诉,是这样的:

这事有段时间的了。

4月23日凌晨4时43分,小区众多的居民,都被ng市专职消防队的高音喇叭所惊醒。我也被震的心惊肉跳的醒了!出警救灾是得民心的好事。可是睡梦中被惊醒的,那些患有心脏病、三高的、脑梗的、睡眠不好的等民众怎么受的了?!这岂不做了好事,又隐性的伤害多数民众。

这种情况已经若干年了,多次了。我实在忍无可忍,就报警,接通电话无果,那就只好拨12345市长电话,市长电话热线效果好,立即通知了ng消防中队,消防中队与专职消防队取得了联系后,又与报警的我取得联系。此后市长电话又两次联系我,询问情况解决了没有?我回电有所改进。但是到了次后的第三天,晚上10点30许,又是高音喇叭呼叫,震耳发聩,扰的民心烦心意乱。

原来ng消防中队,为部队配置,是由公安局代管的,很多年来,他们出警救灾从不扰民。现就从环境保护角度:空气、水、土地、光线、噪音等,高音喇叭都属于被污染环境之列的。

我是实名举报的一名老共产党员,为大家也为自己求得生活安静,此况若还得不到很好的改进,我将继续报警或逐级上告不止!

2025年5月10日稿

在投诉后面,有几个留言,如下:

A:可以检测分贝是否超标,超标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

B:都是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出警的,声音在所难免

C:那下次您小区着火了消防车也别鸣笛了,吵着邻居多不好,反正不鸣笛行人车辆不让道耽误点也没事

D:消防队员也不愿意打扰你,但是救灾为大啊,人家还冒着生命危险呢。年纪大了也要讲道理。

E: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和利益考虑问题,可想而知,万一你家着火了你又觉得出警慢了。不知道拉警铃也是消防队的权利么,夜里警车行驶那么快,不拉警铃发生事故,算你的么。还党员。什么事情也不了解清楚。

相关资料:《公安部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规定》摘录:

特种车辆安装的警报器,音调声压级为一百一十分贝至一百一十五分贝。 

各类特种车辆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1.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不准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2.执行紧急任务时,可视交通情况断续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3.两辆车以上列队行驶时,前车使用警报器,后车无特殊情况不得再使用警报器。 

4.夜间十二点后,除特殊需要又特别紧急的情况以外,不准使用警报器。

这位网民的投诉,还不清楚具体是个什么情况。从消防员的角度来看,大家是怎么想的呢?